截至目前,我辦已收到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申請材料200多份。從申報情況看,大多數(shù)申報成果符合申報要求和學術規(guī)范性要求,不少成果充分體現(xiàn)了申請人多年的學術積淀,具有重要學術價值。但是,當前申報中也出現(xiàn)了一些不符合要求的突出問題,需要引起注意。
一、不符合申報條件。(1)成果形式不屬于資助范圍。包括應用研究成果、論文集、數(shù)據(jù)庫、教科書、通俗讀物、個人申報譯著、簡單的文獻資料匯集以及古代典籍點校。(2)申報成果為答辯未滿三年或滿三年未作出重要修改的博士論文。博士論文答辯后滿三年且修改幅度超過30%以上的方可申報,修改內容包括主要觀點、內容結構、研究資料、篇幅拓展等各個方面。(3)申報成果已經出版。后期資助項目不接受已出版成果修訂版或再版的申報,申報成果必須尚未出版,且與已出版著作的重合內容不得超過10%。
二、申報材料不完整、不規(guī)范。(1)申請書填寫不完整、不真實。有的申請書3位正高職稱推薦人的相關信息和推薦意見沒填或者虛假。有的申請人資料填寫不完整,或者誤填、瞞報。(2)申報書稿未能有效匿名。在成果封面、目錄、行文或后記中透露了申請人有關信息。(3)申請書及活頁未按要求報送。申請書及活頁均需報送2份,其中1份送。▍^(qū)、市)社科規(guī)劃辦或在京委托管理單位。(4)申請評審回避不當。申請書中所列申請回避3位評審專家一欄可以不填,但不要隨便填寫,要填寫確實可能影響評審公平公正的評審專家。
三、申報成果學術規(guī)范性較差。(1)不符合學理邏輯和學術規(guī)范。如“研究史”沒有立足于史的客觀敘述,缺乏歷時性的邏輯。(2)缺少基本的文獻梳理。(3)不符合引文規(guī)范。參考文獻、注釋等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4)有的存在抄襲、剽竊行為。
四、違反申報程序。有的申報材料未經申請人所在單位和所屬。▍^(qū)、市)社科規(guī)劃辦或者在京委托管理單位審核。目前后期資助項目申報有兩個途徑:一是個人自行申報,二是出版社推薦申報。這兩種途徑均需要經申請人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審核、所在。▍^(qū)、市)社科規(guī)劃辦或在京委托管理單位確認,以及3位正高職稱專家或我辦認可的出版社出具推薦意見后,方可申報。申請人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各省(區(qū)、市)社科規(guī)劃辦或在京委托管理單位負有審核責任,要對作者個人情況、申報信息等進行核實,并簽署意見、加蓋公章。
出現(xiàn)上述問題,主要是由于申請人或有關管理單位不熟悉我辦的相關規(guī)定與要求。希望申請人認真閱讀和執(zhí)行相關規(guī)定,按照程序和要求申報。各級科研管理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認真組織后期資助項目申報工作,不斷提高申報質量和水平。
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辦公室
2011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