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法大學林存光教授主持完成的國家社科基金年度項目“中國古典和諧政治理念與治國方略研究”(項目批準號07BZZ034),最終成果為同名專著,于2013年6月在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字數(shù)412千字。這項成果旨在深入考察先秦時期“和諧”理念的古典含義,并在此基礎上全面反思和系統(tǒng)闡述以構(gòu)建和諧社會為目標的諸子各家的政治哲學理念與治國方略思想。
先秦諸子的時代,是中國思想史上最富原創(chuàng)性而具有典范意義的古典時期或“軸心時代”,這一時期思想家和政治家提出和闡發(fā)的“和諧”思想及其政治哲學理念與治國方略思想,不僅內(nèi)涵豐富,而且影響深遠,構(gòu)成了我們中華民族之根源性智慧的源頭活水,為我們留下了一份十分珍貴而又歷久彌新的古典思想遺產(chǎn)。系統(tǒng)梳理和探討這一時期的思想家們對“和諧”和構(gòu)建秩序良好之和諧社會即“良序社會”問題的理論思考,以及他們在此理論思考的基礎上提出和闡發(fā)的具有不同內(nèi)涵的政治哲學理念與治國方略思想,不但可以加深我們對過去自身歷史的理解,也更能使我們深切體察和領會我們自身當下的所思所為。
專著共分六部分,內(nèi)容涉及中國古典和諧理念與良序社會觀的基本含義和豐富內(nèi)涵,中國古典政治理念的初基與形成,中國古典的政治哲學理念,先秦諸子天人關系模式下的政治理念,先秦諸子的義利觀及其政治含義,以及儒法兩家的治國方略思想等六方面的問題,就這些問題分別作了深入考察和系統(tǒng)探討。具體如下:
第一部分為導論,主要考察和探討中國古典和諧理念和良序社會觀的起源、意義演生的歷史脈絡及其豐富內(nèi)涵。
第二部分,主要考察和論述西周時期的德性政治觀與“以德治國”的政治方略思想。
第三部分,主要探討并系統(tǒng)闡述諸子各家最富于思想原創(chuàng)性的古典政治哲學理念,并著重于從“道”的視角來審視和反思儒、墨、道、法四大家的政治哲學理念。
第四、第五部分,主要從先秦諸子對于天人關系和義利之辨的問題所持不同觀點的角度來審視和解讀其政治理念或政治觀的含義。
第六部分,重點探討和論述儒、法兩家分別以王、霸之道為政治綱領的治國方略思想。
依據(jù)現(xiàn)存最古老的文獻記載來看,在上古圣王統(tǒng)治的時代,即傳說中的堯舜禹時代,“和”之為“和”便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念,而且,自始便是一個具有鮮明政治色彩、以“協(xié)和萬邦”、“神人以和”以及養(yǎng)民和民為目標訴求的觀念。如果說上述觀念還帶有濃厚的傳說和想象成分的話,那么,降至西周時期,“和”便已成為周初統(tǒng)治者所實際奉行的一個重要政治觀念,即基于“天命靡常,唯德是輔”的天命信仰與政治憂患意識而發(fā)展出了一種上奉天命、下和萬民的政治理念。在西周時期,“和”除了被主要用作表達政治目標的重要概念之外,還是一個與人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概念,即常常被用來描述和表達日常生活中的各種活動和人際關系的美好狀態(tài),這說明古人“和諧”的意識與觀念實則深深地扎根于日常的社會生活體驗。春秋時期,“和”廣泛地被用于社會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諸如上下之間的慈和,兄弟之間的和協(xié),夫妻之間的和柔,人際之間的禮讓而和,諸侯和國家之間的盟約和平,乃至年谷的和熟,五聲的和聽等等,不僅如此,在兩周之際,一些政治家和思想家如周太史伯和齊晏嬰還提出了“和實生物”與“和與同異”的重要理論命題,他們在“和同之辨”的基礎上闡發(fā)了一種富有深刻哲學意義的“尚和去同”或“和而不同”的和諧理念。以上為前軸心時代即孔、老之前時代的和諧理念,概言之,“和”之為“和”,是社會政治生活應追求實現(xiàn)的主要目標,是事物生長發(fā)育的基本條件和根本法則,是動聽悅耳的樂聲和美味可口的食物的本質(zhì)特征,是施政治民而寬猛相濟的良方,是君臣上下、夫妻兄弟、族群國家等等彼此信賴、相互依存、和睦相處、共生共榮的良性關系狀態(tài),而其中“和”在政治上的含義更占據(jù)了“和”觀念和意識的主導地位。
在中國古典“和諧”理念的意義演生的歷史脈絡中,孔子和老子可以說是承上啟下的關鍵人物,如有的學者所說,他們不僅“確立了中國哲學的框架”,而且都“強調(diào)和諧是社會與個人的理想狀態(tài)”。自孔老之后,諸子異說蜂起,學派林立,職是之故,在諸子各家的多維理論視野下,中國古典的“和諧”理念具有了更為豐富復雜的意涵,并在理論上被賦予了極為不同的社會政治含義。譬如,儒家重視“人和”,在政治上主張以德化民、以禮制序、君民同樂,追求實現(xiàn)人倫和諧、群居和一、小康大同的理想社會目標;墨家強調(diào)以天志為儀法,主張“以尚同一義為政”,追求實現(xiàn)人與人之間“兼相愛、交相利”的理想社會目標;道家關注天人關系的和諧問題,主張人類應順應自然,政治上應無為而治,追求人類回歸自然的玄同之境和至德之世的理想社會目標;法家則基于自身對于人類事務之矛盾性與人類好利自為性的深刻洞察,主張君主必須依靠自身的權(quán)勢,運用賞罰和法術控制的強制性手段,以建構(gòu)一種整齊劃一的所有臣民“和同以聽令”的政治秩序和社會目標。
可以說,諸子各家的“和諧”思想既滲透和體現(xiàn)在他們各自的政治哲學理念、社會理想愿景及其治國方略思想與具體政策主張等各個方面,反之,我們也只有通過對其政治哲學理念、社會理想愿景及其治國方略思想與具體政策主張作深入理解和系統(tǒng)闡述,才能真正揭示其各自“和諧”思想的實質(zhì)性內(nèi)涵。而由于“道”構(gòu)成了諸子各家政治哲學思考的最根本的核心概念,而且諸子皆“思以其道易天下”,體現(xiàn)了他們借助于“道”這一核心概念批判性地反思社會政治的現(xiàn)實狀況的“超越”性的根本精神特征,因此,厘清諸子各家之“道”的各自含義,對于我們理解其政治哲學理念是至關重要的,或具有根本的重要性。質(zhì)言之,諸子各家既然采取“超越”性的“道”的立場與觀點來看待政治問題,這就意味著在他們各自提出的各種具體的政治理念與主張中,事實上貫穿著一種一以貫之的普遍性的價值原則與哲學立場。扼要而言,人本主義、愛利主義、自然主義和必然主義分別構(gòu)成了儒、墨、道、法四大家政治哲學理念的或明或暗、或隱或顯的普遍性的價值原則與哲學立場。與之相應地,諸子各家圍繞著治國安邦、平治天下的問題,提出了他們各自不同的政治綱領、治國方略思想和具體策略主張,而其中,儒、法兩家對于治國方略問題的論述可謂最為詳盡而完備,而且一主仁德之王道,一尚強權(quán)之霸道,乃至形成了儒、法之間尖銳對立的思想格局與政治理念上的王霸之爭。就其實質(zhì)來講,法家主張的霸道政治與強國之術乃是一種君本位的經(jīng)濟攫取式治國方略,與之相反,儒家所倡導和推崇的王道仁政則富有一種深刻的植本于仁道理念的正義論意涵,可以說是一種民本位的追求仁道正義的治國方略。而且,這兩大治國方略思想支配了古來中國人的政治想象力,構(gòu)成了傳統(tǒng)中國政治思考、問題意識和話語空間的主導性思維理路,迄今仍然有其強大的影響力。在我們看來,從治國方略思想的意義上講,這一點同樣是適用的,即無論對古人來講,還是對我們今人來講,唯有在追求國家富強目標與實現(xiàn)仁道正義兩者之間找到一個合理的平衡點,才能構(gòu)建一種真正和諧的社會秩序,從而實現(xiàn)國家富強治安和人民幸福安康的雙重目標。
總而言之,追求“和諧”乃是人類最素樸平正、古老而永恒的社會理想和政治愿望,而在中國歷史上,講“和”、貴“和”的觀念與意識更可謂源遠流長。概括地講,中國古典的“和諧”思想及其相應的政治理念實發(fā)端于傳說中的上古堯舜時期,奠基確立于西周之世,最終成熟于春秋戰(zhàn)國這一先秦諸子思想勃興的軸心時代。而這項研究成果的目的主要就在于從“多方面、多角度、多層次地去揭示”中國古典“和諧”思想與先秦諸子以構(gòu)建和諧社會為目標的政治哲學理念與治國方略思想的豐富意涵,并圍繞這一核心主題而展開相關專題性的研究和系統(tǒng)性的闡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