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系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文明、文化與構建和諧世界研究”首席專家、山東大學教授
“有粗野的兒童,有早熟的兒童。古代民族中有許多是屬于這一類的。希臘人是正常的兒童!瘪R克思的這段話,學者們一直未能足夠重視,認為那只不過是隨口一說罷了,甚至懷疑其具有“西方中心主義”的傾向。但是如果我們結合馬克思、恩格斯有關“亞細亞生產方式”的理論加以分析,就會發(fā)現,這句話既不是什么無關宏旨的戲言,更沒有歧視東方文化的色彩,而是深刻地揭示了古希臘、古中國、古印度進入文明時代的不同路徑。
按照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觀點,生產力決定生產關系、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作為“正常兒童”的古希臘文明,恰恰體現了這一規(guī)律。我們知道,早在公元前11世紀至公元前8世紀的“荷馬時代”,西方人已經發(fā)明了鐵器。鐵制農具的出現大大提高了生產力,創(chuàng)造了更多的剩余產品,從而為私有制奠定了基礎。為了給剩余產品開辟市場,希臘人從公元前8世紀開始向海外大量移民。迅速“單子化”的希臘人既要在物質生活領域建立一種足以維護私有財產的政治制度,又要在精神生活領域建立一種足以維系共同信仰的意識形態(tài)。于是,他們一方面在堅硬的海島和巖石上創(chuàng)造著完全不同于氏族社會的城邦制度,一方面又在虛無縹緲的奧林波斯山上創(chuàng)造著與人類毫無血緣關系的神學世界。這便是馬克思所說的孕育成熟、呱呱墜地的“正常的兒童”。
與古希臘生產力水平不同,我國的夏、商和西周時代,非但沒有鐵制的生產工具,就連青銅的冶煉也主要用于禮器和兵器的制造。既然沒有生產技術的歷史性突變,作為社會生活巨大變化的早期國家制度又是怎樣出現的呢?這大概與我們的祖先所處的生活環(huán)境有關。作為華夏文明的發(fā)祥地,黃河流域的沖積平原有兩大特點:一是其松軟的土壤為鐵質農具發(fā)明以前的古代先民們提供了耕作的可能性,二是其頻繁的洪澇又使得人們必須建立大規(guī)模的社會組織才能加以治理。我們知道,治理黃河的工作不是少數人所能完成的,也不是某個部落群體能單獨勝任的,它需要大量的人力和高度的社會組織結構。這種活動,顯然為早熟的國家創(chuàng)造了條件。我們不應忘記,傳說中夏代的創(chuàng)始人禹就是以治水起家的。作為首領,他聯(lián)合其他部落一同疏浚河道,并在這一過程中將部落聯(lián)盟演變?yōu)閲抑贫,致使他的兒子啟廢除了部落首領靠選舉、禪讓而產生的原始制度,最終建立起以血緣沿襲王位的國家政權,從而使中國古代的第一個奴隸制國家集團過早地誕生了。這也正是馬克思所說的“早熟的兒童”的意義所在。
與造就中華文明的黃河流域頗為類似,產生哈拉巴文明的印度河流域也有著易于耕種而又容易泛濫的特點。更為相似的是,從生產力的發(fā)展水平來看,當時的人們也還不會煉鐵,青銅工具也不多見。但是,當洪水肆虐的時候,哈拉巴文化的創(chuàng)造者們并沒有像我們的祖先那樣建立早熟的國家政權以治理河流的泛濫,而是以一種躲避的態(tài)度選擇了向東方的雅木拿河、恒河和古賈拉特等地區(qū)遷徙,并在遷徙的過程中逐漸消亡了。這樣一來,歷史便將印度文化的再創(chuàng)造留給了以后入侵的雅利安人。作為一種“野蠻的兒童”,屬于游牧民族的雅利安人雖具有能征善戰(zhàn)的優(yōu)勢,卻不具備更高的文化水準。這些占領者一方面吸收了當地文化的營養(yǎng),創(chuàng)造了吠陀經典;一方面卻又敵視當地的土著居民,將他們視之為扁鼻子、黑皮膚的下等人。正是在這種情況下,一種既非市民社會、又非宗法社會的種姓社會出現了。
如此說來,馬克思筆下的三種“兒童”無非是人類早期文明三種不同路徑的形象表述,而這三種不同的文明路徑也就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西方、中國、印度這三大人類群體的“文化基因”。
傳統(tǒng)西方人的基本單位是個體,每個人都是單子式的,他們不僅有著連父母也無權獲知的個人隱私,而且有著連帝王也無權剝奪的個性自由。他們堅信,盡管每個人在年齡、輩分、財產、地位上有這樣那樣的差異,但其在人格上都應是平等的。在這種“自我依賴”的信念指導下,他們在形而下的層面上用法律來約束人們的行動,在形而上的層面上用信仰來凝聚人們的精神。因此,無論是在肉體和精神之間,還是在自由和法律之間,西方社會都充滿了巨大的張力。
傳統(tǒng)中國人的基本單位是家族,每個人都不是獨立存在的單子,而是像樹枝或網絡一樣,存在于錯綜復雜的人際關系之中。在這種“相互依賴”的人際關系中,中國人既不喜歡用抽象的博愛來對待親疏不等的各類人物,也不喜歡用抽象的法律來對待貴賤有別的各類事務。他們不僅用世俗的倫理來約束自己的行為,而且用人間的道德來凝聚大家的思想,從而在“家—國”一體化的社會結構中形成了巨大的凝聚力。
傳統(tǒng)印度人的基本單位是種姓,人與人之間不僅是有差別的,而且是有著森嚴等級的。較低種姓的人為較高種姓的人提供服務,既不要指望獲得經濟上的報酬,也不要指望獲得情感上的答謝,而只是一種單方面的義務。反過來,他們在宗教和行政事務方面,又要依賴婆羅門和剎帝利的超度與管理。在這種“單向依賴”的情況下,人與人之間在情感上的基本關系既不是平等的,也不是可以溝通的,而是接近于隔絕的。
在歷史唯物主義者看來,任何一種文化觀念都不是上帝賜予的,也不是人們頭腦中所固有的,而是在特定的物質環(huán)境下逐漸建構起來的。時至今日,隨著全球范圍內人員的往來和資訊的交流,無論是西方人、中國人還是印度人,都在漸漸淡化其固有的傳統(tǒng);與此同時,他們也在從其他民族文化中汲取必要的營養(yǎng)。然而無論如何,不同民族通過進入文明過程的獨特路徑所形成的“文化基因”又是不能被輕易改變的,這就需要我們在當今的全球化時代加以相互認識、相互理解、相互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