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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標項目

《絲綢之路出土各族契約文獻整理及其與漢文契約的比較研究》

之“絲綢之路出土民族契約研究國際學術論壇”在吐魯番召開

2016年06月16日13:36

2015年10月29日至31日,“絲綢之路出土民族契約研究國際學術論壇”在吐魯番召開。該論壇是武漢大學出土文獻與傳統經濟研究所所長乜小紅教授主持的國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標項目《絲綢之路出土各族契約文獻整理及其與漢文契約的比較研究》的2015年系列學術研究活動之一。本次論壇選擇在吐魯番舉辦,具有歷史和現實兩個層面上的意義。位于古絲綢之路上的吐魯番,在歷史上曾是西域經濟乃至域外經濟與中原經濟的交匯地,既是西域各族文化與漢族文化的融合地,也是歷史上四大文明交匯融合的中心地區(qū)。在現階段,它更是習近平主席提出的“一帶一路”大戰(zhàn)略中的重要樞紐地之一。

本次論壇由武漢大學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文物局、吐魯番市政府聯合主辦,武漢大學出土文獻與傳統經濟研究所承辦,吐魯番市文物局、吐魯番學研究院、吐魯番博物館共同協辦。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博物館、吐魯番市政府、吐魯番市委宣傳部、吐魯番市文物局等相關部門領導出席會議并向大會致辭。來自日本神戶大學、土耳其依勒底斯科技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北京大學、武漢大學、廈門大學、蘭州大學、中央民族大學、北京師范大學、首都師范大學、南京師范大學、西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民族大學、大連理工大學、新疆大學、新疆石河子大學、海南政法職業(yè)學院、敦煌研究院、新疆社會科學院、新疆吐魯番學研究院、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國內外學者,來自《光明日報》(理論版)、《西域研究》等學術刊物相關負責人,來自人民教育出版社、西安市書院門鐵筆印社等出版單位相關負責人,以及來自《中國文物報》、武漢大學電視臺等相關媒體等共計60余人參加了此次論壇。

與會的國外專家主要有:日本神戶大學古藏文學專家?guī)r尾一史教授;土耳其依勒底斯科技大學突厥語言學專家買萊克(Melek·Ozyetgin)教授等。

與會的國內專家主要有:長江學者、國家社科基金評委會委員、中國敦煌吐魯番學會副會長、蘭州大學歷史學院院長、敦煌學研究所所長鄭炳林教授;長江學者、國家社科基金會議評審專家、《首都師范大學學報》(社科版)主編李華瑞教授;北京大學梵文貝葉經及佛教研究所所長段晴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李裕群教授;武漢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喬洪武教授;西北師范大學敦煌學研究所所長李并成教授;新疆大學人文學院文獻基地主任阿布力克木·亞森教授及阿依達爾教授;敦煌研究院李正宇研究員;新疆社科院語言研究所所長李樹輝教授;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長于志勇研究員;南京師范大學歷史系陸離教授;陜西師范大學歷史文化學院劉戈教授;西南民族大學貢保扎西教授、楊公衛(wèi)副教授;新疆吐魯番學研究院特聘研究員呂恩國等。

與會的課題組成員有:首席專家,武漢大學出土文獻與傳統經濟研究所所長、經濟與管理學院博士生導師乜小紅教授;子課題負責人,中國敦煌吐魯番學會顧問、武漢大學出土文獻與傳統經濟研究所名譽所長、北京師范大學特聘教授、吐魯番學研究院學術委員、博士生導師陳國燦教授;子課題負責人,中國社會科學院首批學部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西夏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全國古籍保護工作專家委員會副主任、民族學與人類學研究所研究員、博土生導師史金波教授;子課題負責人,原廈門大學歷史系教授、博士生導師,現為武漢大學出土文獻與傳統經濟研究所特聘教授楊際平;子課題負責人,西南民族大學西南民族研究院研究員、陜西師范大學西北民族研究中心兼職教授、博士生導師楊銘教授;子課題負責人,中國民族古文字研究會副會長、中央民族大學中國少數民族語言與古籍研究所副所長,博士生導師張鐵山教授。課題組組員,海南政法職業(yè)學院黨委書記、博士生導師童光政教授,武漢大學經濟思想史研究所所長、武漢大學出土文獻與傳統經濟研究所副所長、中央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首席專家、武漢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博士生導師顏鵬飛教授等。

與會的有關領導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文物局、吐魯番市政府、吐魯番市委宣傳部、吐魯番市文物局等相關領導。

會期三天。29日上午10∶00至10∶20,會議舉行了簡短的開幕式,開幕式由吐魯番市副市長玉買爾江·買買提主持。

開幕式上,乜小紅教授闡述了論壇的主旨和意義。她說,絲綢之路出土的各民族文字契約,反映出了古絲路沿線各族各國在貿易買賣關系上平等、自愿、和諧相商、互利互惠的精神,具有普遍性的價值,它是民族與民族之間、國家與國家之間發(fā)展平等、友好關系的基礎,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她指出,對這些民族文字和漢文契約及其精神的研究,將對探索古代中國對于絲綢之路的貢獻、弘揚中華傳統文化、豐富“全人類的共同價值”(習近平語)起到重要作用;也將為當前中國政府推動“一帶一路”建設提供歷史借鑒。鄭炳林教授作為專家代表在開幕式上發(fā)言,他詳細闡述了敦煌學和吐魯番學兩個學科內在的關聯和交叉。并指出,此次論壇的召開將敦煌、吐魯番等地出土的各民族契約,通過絲綢之路加以貫穿,作出通盤比較研究,為敦煌學和吐魯番學研究搭建了新的橋梁,增添了新的研究內容,拓展了新的研究視野。吐魯番市委宣傳部肖建武部長從絲綢之路的歷史出發(fā),以史為鑒,指出本次論壇對于當前推動我國絲綢之路沿線地區(qū)經濟發(fā)展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同時,他歡迎國內外專家們加強同吐魯番文博系統的交流與合作,共同推進吐魯番傳統絲路文明的創(chuàng)新化發(fā)展。

會議期間共舉辦了一場學術報告大會、五場學術研討大會以及一場課題組成員中期成果報告會,學者們圍繞絲綢之路上出土的“漢文契約”、“佉盧文契約”、 “古藏文契約”、“回鶻文契約”、“西夏文契約”、“察合臺文契約”等民族契約的解讀與相互比較研究,對西方契約理論與馬克思契約理論的對比研究等問題展開了深入的探討,F將六場會議的主要研討成果整理如下:

1.學術報告大會

主持人:鄭炳林、顏鵬飛

報告人:史金波、陳國燦、艾爾肯·尼牙孜、侯世新、李 剛

史金波教授介紹了西夏文文書整理研究及西夏學的發(fā)展情況。他分別從西夏文契約文書的發(fā)現,西夏文契約文書的定名、整理和出版,西夏文契約的內容、價值和初步研究等三個方面進行了闡述,并通過幾個賣地契、租地契、還貸契、欠錢擔保契等西夏文契約文書進行了實例講解。

陳國燦教授以P.T.1297敦煌永壽寺文書為基礎,闡述了自己對吐蕃文契約文書的斷代訂年的看法,指出在公元832年吐蕃統治當局有過立契須用吐蕃文書寫的命令,此后的契約文書都是用吐蕃文書寫契約,以此為標尺認為已有的敦煌所出地支紀年契約的訂年,需要作出重新的審定。

新疆民委古籍辦艾爾肯·伊明尼亞孜副主任通過對一系列文書的解讀,報告分析了該古籍辦搜集的1949年以前的老維吾爾文(察合臺文)契約文書的特點。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博物館侯世新館長介紹了新疆出土各民族契約狀況。該館收藏各類契約230多件,包括不同民族語言文字的契約及其出土地和內容。

中央民族大學李剛報告了他對兩件偽造的察合臺文文書的鑒別過程,認為偽造者通曉部分察合臺文,又懂一些波斯或阿拉伯文,將現代維文和察合臺文、甚至是波斯文雜糅形成現代混雜性的偽造文書。

2.學術研討大會(第一場)

主持人:張鐵山

報告人:段 晴、李華瑞、李正宇、楊際平、段 晴

段晴教授對佉盧文中“尺牘”概念的確定,糾正了西方學者的“手書”說。她還闡發(fā)了佉盧文契發(fā)展為于闐文契的過程,論述了這些文書形式和內容的特點。

李華瑞教授探討了“北宋中后期東西陸路交通”的問題,通過對北宋與西夏經貿關系、北宋中后期對東西陸路交通的經營以及北宋與唃廝啰、西域諸國之政經關系三個方面的分析,認為北宋建立后對外貿易逐步以海上絲路為主,陸路為輔。北宋經營陸路東西交通,政治意義大于經貿意義。

李正宇研究員通過對敦煌借貸、買賣、雇傭等契約的研究,探討了敦煌契約中公平與不公平的問題。他認為,契約相關的雙方(或多方),彼此關系本應是平等的。但關系的平等并不等于利害得失上的平等。對于敦煌契約文書中存在著的一些很不公平的約定,他稱之為“公平臺面上的不公平”。

楊際平教授探討了契約文書中“要行二主”和“券唯一支”的問題。他梳理了我國古代青銅時期,簡牘時期及紙本時期的契約文書的發(fā)展情況和特點,并為“契約”作了定義:“契約是私有制社會,人們在社會生活中雙方或多方在自愿原則基礎上共同協議訂立的有關買賣、借貸、租賃、租佃、雇傭等關系的文書”。契約有兩個基本特點:其一,它是一種約定;其二,它是一種憑證。二者密切相關,缺一不可。

段晴教授隨后與大家分享了她對2007年在新疆發(fā)現的7塊毛毯上的文字和圖案的解讀。該毛毯大致出現于公元6世紀末期。其上的古于闐文和圖案講述了吉爾伽美什與恩奇都和地獄的故事。這塊毛毯將阿卡德語和蘇美爾語所記載的吉爾伽美什的神話連接起來,是解讀阿卡德語和蘇美爾語的鑰匙。

3.學術研討大會(第二場)

主持人:段 晴、買萊克·約茲特勒

報告人:巖尾一史、楊 銘、楊公衛(wèi)、陸 離、貢保扎西、楊 銘

巖尾一史教授介紹了新發(fā)現的61件古藏文契約的收藏及研究現狀,為古藏文契約的研究提供了新方向。

楊銘、楊公衛(wèi)教授介紹了他們共同翻譯的日本學者武內紹人的著作《敦煌西域古藏文契約文書研究》中的一節(jié),其中引用了敦煌、新疆出土的古藏文雇傭契約,與漢文契約格式進行了比較,探討了古藏文契約的形成過程、性質,使用古藏文契約的族群,古藏文契約社會和社會語言背景等。

陸離教授通過對英藏敦煌藏文文書IJT844、IJT914、IJT1397號三件契約的研究,考察了英藏敦煌藏文發(fā)放堪布土登口糧契約的相關問題。

貢保扎西和楊銘教授通過對Or.8210、S.2228系列古藏文文書進行了考釋,并引用了相關漢藏文書,討論該文書的出處、編成時間以及相關人物事件,認定該系列文書與吐蕃統治敦煌時期的永壽寺有關,涉及與該寺相關的林地歸屬、民間借貸、租佃等事件,為研究吐蕃統治下的敦煌寺院與民間的關系提供了第一手資料。

4.學術研討大會(第三場)

主持人:李華瑞、巖尾一史

報告人:買萊克·約茲特勒、張鐵山、劉 戈、崔 焱、李樹輝

買萊克·約茲特勒通過對吐魯番回鶻人的契約文書的研究,考察了土地產權的問題。她從土地產權的獲得、土地產權的保護和臨時土地產權(佃農制度)三個方面進行探討,認為在回鶻契約中,產權包括固定產權和動態(tài)產權。在這樣的背景下,人們享有對其占有的土地進行買賣、出租、交換、分配和占有的權利。她指出,回鶻社會存在著固定的可操作的法律體系,這種體系在維護個人的權利方面發(fā)揮著重要的作用。

張鐵山教授和于佳音以山田信夫等人的《回鶻文契約文書集成》為基礎,將契約文書上的印章和花押進行分類,對回鶻文契約中的tamra和ni?an進行了詳細的研究。對《集成》中的tamra 和ni?an進行了統計、分類,并分析了其使用的特點。

劉戈教授闡述了中國回鶻文契約文書的研究現狀,并展示了其新作《回鶻文契約文書斷代研究》一書中的回鶻文印章圖片。

崔焱以山田信夫等人的《回鶻文契約文書集成》為基礎,對其中所涉及的可以確定的人名進行分類,通過社會語言學、人名學等方法分析研究了回鶻文契約文書中的人名。

李樹輝教授結合對現藏于圣彼得堡的編號為SI 2 Kr 17號和SI Kr IV 256號回鶻文文書的研究,分析了現藏柏林的TIIIM205d吐魯番出土回鶻文文書《向薩比購買土地契》的撰寫年代及歷史背景等問題。他認為,該文書當撰寫于1056年7月21日,對于深入探討相關歷史、回鶻文契約文書發(fā)展史以及非金屬貨幣發(fā)展史都有重要價值。

5.學術研討大會(第四場)

主持人:李正宇、楊際平

報告人:于志勇、羅海山、阿不都熱依木·熱合曼、吾買爾·卡德爾、李并成

于志勇研究員通過對近20年以來在民豐縣尼雅遺址、若羌縣米蘭遺址、于田縣克里雅河下游、吐魯番柏孜克里克石窟、策勒縣丹丹烏里克遺址以及吐魯番市勝金口石窟等地出土的文書進行了整理研究,認為近年來的考古發(fā)現中契約文書的數量少,主要是出土的數十件佉盧文簡牘和吐蕃文簡牘,尚未釋讀,期待語言學家和歷史學家的研究。

羅海山副教授通過對編號為G11·031(《中國藏西夏文獻》)的考察,并結合《天盛律令》的相關記載,對西夏親鄰之法的發(fā)展階段進行了梳理。同時,將西夏與明清親鄰之法進行比較研究,分析出西夏后期禁止親鄰之法的原因。最終得出結論,認為西夏前期對親鄰之法的認可,或是受唐宋相關法律影響而脫離現實的法律移植。而西夏后期禁止了親鄰權,則使法律與現實達到了統一。

阿不都熱依木·熱合曼副教授通過對其本人在2012年至2014年期間在哈密和吐魯番地區(qū)收集的300多件察合臺文契約文書的整理和研究,詳細地闡釋了這些文書時間、分類及文書結構。

吾買爾·卡德爾副研究員報告了他對2015年5月在吐魯番發(fā)現的兩件察合臺文書的解讀與研究。指出這兩件文書的語言屬于察合臺語晚期,即公元17至20世紀。并據文書中的語言認為,當時的察合臺語與地方民眾的語言習慣相結合,不斷的發(fā)生了演變,逐漸維吾爾化。

李并成教授通過對敦煌吐魯番出土文書的研究,在其前期研究的基礎上從整體上對敦煌吐魯番契約文書中的擔保方式進行了深入的考察。他認為,敦煌吐魯番契約文書中擔保方式多樣,既有財物抵押、保人代償、追奪擔保、恩赦擔保,又有鄉(xiāng)原生利、牽掣家資,還有詛咒懲罰等。對敦煌吐魯番契約擔保方式的探討,有助于我們深入解讀和認識我國古代的契約制度以及由此所反映出的社會經濟活動、法律生活等方面的狀況。

6.學術研討大會(第五場)

主持人:李并成

報告人:顏鵬飛、童光政、楊榮春、乜小紅

顏鵬飛教授在對中西方契約理論淵源和特征的比較基礎上,闡述了馬克思對西方契約理論的超越,介紹了馬克思對于契約關系產生的社會經濟基礎,揭示了契約關系屬于社會生產關系范疇的實質。

童光政教授立足法律史,從中國傳統契約的源與流、傳統契約的基本要素以及傳統契約保障交易安全的制度設計出發(fā),認為研究傳統社會契約的基本精神和基本樣式、把握其特點是比較研究中國古代漢式契約與絲綢之路沿線民族契約的學術基礎。

楊榮春以吐魯番出土高昌郡時期(前涼、前秦、西涼、北涼)的契約文書為中心,分析了契約文書的內容,探討了十六國各民族政權民間的經濟活動,證實契約文書是十六國時期維系民間經濟活動秩序的重要載體。

乜小紅教授面對古典契約理論對中國古代契約發(fā)展的分析,提出研究中國古代契約應從中國古代契約思想及相關法令、條規(guī)出發(fā),理性認識中國古代契約的發(fā)展。認為契約本身所具有的自由原則、平等精神、自然秩序屬性,運用于研究中國契約的發(fā)展史時,應充分看到其中存在著的中國奴隸制度、封建剝削制度、專制主義的烙印。只有對契約本身屬性及其局限性做出如實的理性分析,才符合歷史唯物主義的認識。

7.論壇閉幕式

10月30日下午,論壇舉行了簡短的閉幕式。閉幕式上,李華瑞教授作為專家代表首先發(fā)言。他表示,雖然宋史學者對河西、新疆關注較少,但并不證明這一地區(qū)不重要,只是受限于研究材料缺乏。他愿意將這次參加會議的所得向宋史學界傳遞相關學術信息,以推動宋史學界對河西和新疆的研究。同時,李華瑞教授從會議組織和接待水平高、參加會議的代表的水平高和大會討論議題的學術含量高三個方面作了總結,認為本次會議是高水平、高質量并取得圓滿成功的大會。最后,李華瑞教授再次祝賀本次大會取得圓滿成功,并預祝乜小紅教授率領的課題組將來取得更大進步、取得更大成績。

史金波教授作為專家代表發(fā)言。他重點談了本次會議的創(chuàng)新點。第一,本次會議是第一次關于出土契約文書研究的專門化國際會議論壇,對研究是一種推動,它會將契約研究推向一個新的高度;第二,本次會議將經濟、歷史、法學、民族文字文獻研究等各領域專家集中到契約研究中,為契約研究開創(chuàng)了很好的先例,促進了不同領域專家之間的學習和交流;第三,本次會議將出土文獻展示和具體研究相結合,少見的契約原件展示和遺址參觀堪稱本次會議的亮點;最后,參會代表的發(fā)言既有具體的文獻研究又有契約理論的研究,將微觀領域和宏觀領域相結合,使研究有了進一步提高,契約研究不再碎片化。

最后,陳國燦教授對本次會議中各位代表的論文發(fā)言作了總結。他充分肯定了會議收到的30余篇論文(其中27篇由學者們分別在會上作了宣讀),認為大都屬于民族契約研究的學術前沿性問題,內容相當豐富。他將本次會議所有發(fā)言分為民族契約新收藏與新發(fā)現的交流,各文種契約內容、形式、特點的新研究,絲綢之路興衰變遷比較性研究,契約規(guī)律性及其理論的新探討四個方面,分別歸納了各位學者代表的發(fā)言,并作出補充。同時,陳國燦教授指出了本次會議的相對薄弱之處:一是本次會議論文多為就契約論契約,對與契約出土地,絲綢之路的聯系性研究較弱;二是對民族契約在縱向和橫向上的聯系,時間和地域上的聯系性研究較弱。指出了今后進—步深化研究的方向。

8.課題組成員中期成果報告會

10月30日晚20∶00-24∶00,課題組成員乜小紅教授、史金波教授、張鐵山教授、楊銘教授、陳國燦教授、楊際平教授、顏鵬飛教授、童光政教授、貢保扎西教授和羅海山副教授等十位課題組成員召開了中期成果匯報會。會議由本課題的首席專家乜小紅教授主持,各位子課題負責人及成員向會議報告了各自的研究進展,提交了各子課題所承擔任務的研究成果30%,并闡述了下一階段的工作計劃。最后,經初步商討,課題組成員一致同意在2016年3月至4月期間,在武漢大學召開階段性成果報告會。屆時,各位子課題負責人將正式提交中期研究成果。

“絲綢之路出土民族契約研究國際學術論壇”的成功舉辦,加強了中國契約研究學界的交流,深入探討了中國契約學尤其是民族契約學研究中的國內外前沿問題。

為乜小紅教授主持的2014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標項目《絲綢之路出土各族契約文獻整理及其與漢文契約的比較研究》提供了一批研究成果,也為下一步研究工作的開展明確了方向。

(課題組供稿)

(責編:李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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