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信息內容深刻影響著人們的思想觀念和道德行為。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網絡空間是億萬民眾共同的精神家園。網絡空間天朗氣清、生態(tài)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網絡空間烏煙瘴氣、生態(tài)惡化,不符合人民利益。營造天朗氣清、生態(tài)良好的網絡空間,網絡空間道德建設是基礎。新時代推進網絡空間道德建設,必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新時代愛國主義教育實施綱要》《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的精神,建立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依法依規(guī)加強網絡空間治理,大力推進網絡空間道德建設的制度化。
加強網絡內容建設的制度化
網絡內容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具有復雜性、艱巨性。推進網絡內容建設,必須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建立一套加強網絡內容建設的社會管理機制,鼓勵各地組建信仰堅定,腳力、眼力、腦力、筆力均過硬的網絡隊伍,有目的、有組織、有計劃地編寫弘揚主旋律、激發(fā)正能量的網絡作品,讓科學理論、正確輿論、優(yōu)秀文化充滿網絡空間。著力打造一批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以馬克思主義為靈魂,能夠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網絡精品力作,逐步形成為廣大網民所喜愛,能對網上熱點話題和突發(fā)事件予以正確有效引導,能夠客觀理性有效化解網絡戾氣,能使廣大網民明辨是非、分清善惡、辨別美丑、知曉榮辱,并具有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的網絡話語傳播體系。建立一套網絡創(chuàng)作生產傳播懲惡揚善的激勵懲戒機制,引導互聯網企業(yè)和網民創(chuàng)作生產傳播格調積極健康、飽含真善美內涵的作品,推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人心,讓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落地生根,使人類優(yōu)秀文明成果、正確道德取向成為網絡空間主流。
培養(yǎng)文明自律網絡行為的制度化
網上行為主體的文明自律是網絡空間道德建設的基礎。在現實生活中,并非所有行為主體都能夠自發(fā)形成自律行為,因此自律需要他律相配合。尤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要使網上行為主體養(yǎng)成文明自律的網絡行為,必須建立和完善規(guī)范網絡行為的道德準則和文明條例,明確界定網絡行為的是與非、善與惡、美與丑、榮與辱等,對傷害他人、不尊重他人知識產權和隱私權、發(fā)布虛假信息、制作和傳播“庸俗低俗媚俗”等有違公序良俗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求的網絡行為予以明確界定,劃定底線紅線。
制定相關法規(guī)條例,明確網絡行為是非善惡美丑的評判、監(jiān)督、監(jiān)管的責任主體。明確“責任鏈”,種好“責任田”,對落實監(jiān)管責任制不到位、把關不嚴、制止錯誤言論不力的單位或個人予以責任追究,堅決擰緊履職盡責的“螺絲”。
文明自律網絡行為的養(yǎng)成,需要以法律規(guī)范為基礎。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制定和完善,要體現規(guī)范網絡行為的道德準則和文明條例,各地網信辦要加大對網絡從業(yè)人員、網絡機構、網絡傳播平臺遵守網絡行為道德準則和文明條例的檢查、監(jiān)督職責,明確設立有違網絡行為道德準則和文明條例的舉報平臺。對于已經查實的網絡違規(guī)行為,堅決予以懲處,讓體現網絡行為道德準則和文明條例的法律法規(guī)成為帶電的高壓線,從而引導廣大網民自覺尊德守法,自覺維護良好網絡秩序。
豐富網上道德實踐的制度化
互聯網為道德實踐、道德活動提供了新的空間、新的載體。加強網上道德實踐,必須推動網絡公益服務平臺的制度化建設。要按照系統開放、資源共享的原則,由各地網信主管部門負責督導、檢查各種形式的網絡公益服務平臺的建立健全,同時要制定平臺建設的基本細則。互聯網企業(yè)要留出一定區(qū)域建立網絡公益服務平臺,經常進行網絡公益宣傳,引導人們隨時、隨地、隨手做公益,以此培育網絡公益力量,壯大網絡公益隊伍,推動形成線上線下踴躍參與公益事業(yè)的生動局面。
加強網上道德實踐,必須建立健全網絡公益事業(yè)的制度化模式,定期對互聯網企業(yè)的網絡公益行為進行督導、檢查、評比,積極探索、完善多種多樣的“互聯網+公益”的網絡模式,為廣大網民進行道德活動提供更加開放、更加便捷的服務平臺,不僅能夠引導人們隨時隨地隨手做公益、參與道德活動,而且能夠做好公益、能夠有效參與道德活動,讓各種充滿正能量的公益行為充盈網絡空間,把“關愛他人,奉獻社會”“主旋律更加響亮,正能量更加強勁”“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tài)領域的指導地位更加鮮明”“全黨全社會思想上的團結統一更加鞏固”的良好風尚在網絡空間培育好、弘揚好。
營造良好網絡道德環(huán)境的制度化
營造良好的網絡道德環(huán)境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為“網民大多數是普通群眾,來自四面八方,各自經歷不同,觀點和想法肯定是五花八門的”。營造良好的網絡道德環(huán)境,“不是說只能有一個聲音、一個調子,而是說不能搬弄是非、顛倒黑白、造謠生事、違法犯罪,不能超越了憲法法律界限”,因為“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營造良好的網絡道德環(huán)境,除了加強網絡內容建設、培養(yǎng)網民文明自律的網絡行為、豐富網上道德實踐之外,還必須以法治為基礎,強化網絡綜合治理。
營造良好的網絡道德環(huán)境,必須加大政府網絡管理部門對互聯網企業(yè)、各類網絡社交平臺、各類公眾賬號等的監(jiān)督、管理力度。依照《新時代愛國主義教育實施綱要》《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的具體要求,建立完善可量化可操作的道德評估制度,用科學的方法手段、科學的體制機制,對其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監(jiān)督、管理。對于利用網絡鼓吹推翻國家政權、煽動宗教極端主義、宣揚民族分裂思想、教唆暴力恐怖活動的行為,以及利用網絡進行欺詐活動、散布色情材料、進行人身攻擊、兜售非法物品等言行,一定要堅決制止、嚴厲打擊。以扎實有效的舉措,敢于發(fā)聲、善于發(fā)聲、巧于發(fā)聲,堅定增強意識形態(tài)領域主導權和話語權,把網絡空間道德秩序維護好。
營造良好的網絡道德環(huán)境,必須加大對網上突出問題的整治力度。應開展網絡治理專項行動,清理網絡欺詐、造謠、誹謗、謾罵、歧視、色情、低俗等有違良好網絡道德環(huán)境營造的一切內容和行為。同時要制定與此相關的網絡管理細則,增加違反良好網絡道德環(huán)境營造行為的經濟成本、道德成本、法律成本,以制度化方式使社會主義主流意識形態(tài)不斷鞏固壯大,促進網絡空間日益清朗。
(作者:周義順,系河南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河南師范大學基地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