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進展情況
主要內容:
一、研究計劃總體執(zhí)行情況及各子課題進展情況
(1) 總體執(zhí)行情況
課題立項以來,課題組首席專家負總責進行全面統(tǒng)籌協(xié)調,明確了課題研究的時限、任務和質量要求。各子課題負責人及成員分工協(xié)作、相互配合,各項研究工作正有序推進。經過近1年半時間的研究工作,課題組取得了許多重要的階段性成果,目前公開發(fā)表CSSCI(含擴展版)以上核心論文9篇,共計約15萬字,后續(xù)還有若干相關文章正待發(fā)表。課題組共召開專題學術研討2場,課題組成員參與學術交流20余場,3人參與國際交流,進行專家咨詢多次。目前組織翻譯和整理了與課題相關文獻約30萬字,后續(xù)還有約60萬字的文獻正組織翻譯。課題組分赴重慶、廣東、浙江、四川、湖北、云南等地調研,共計搜集到各類數(shù)據、案例、文本和資料信息700余條。搜集國內外典型判例350多個,相關法律法規(guī)、司法解釋或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150余件。撰寫了調研報告約6萬字。課題組利用世界知識產權日、互聯(lián)網、公眾號積極宣傳課題研究情況。總之,課題總體進展順利,取得了預期的研究目標,產生了較好的經濟社會效果。
(2)各子課題的開展情況
子課題一: 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戰(zhàn)略下知識產權公共領域問題的方法論探討。該子課題全體成員積極配合,重點就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戰(zhàn)略下的知識產權公共領域研究方法、理論立場、學術進路、思維模式進行論證與探討。重點搜集了大量知識產權法學和管理學、戰(zhàn)略學、制度經濟學、公共政策學、法哲學方面的資料和文獻,搜集了大量國家有關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戰(zhàn)略的政策、制度與文件,并進行全面整理和消化吸收,積極撰寫相關研究報告,為課題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理論支持和方法論前提。
子課題二: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戰(zhàn)略下知識產權公共領域問題的價值論探討。本子課題主要從相對微觀的視角,運用權利哲學、知識社會學、創(chuàng)造心理學、分享經濟學、創(chuàng)新“社群主義”和“知識社區(qū)”理論等,探討我國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戰(zhàn)略下知識產權公共領域保留的必要性。課題成員之間積極進行內部研討,組織資料和文獻翻譯,課題成員參與學術研討和與課題相關的學術交流,并已經發(fā)表了階段性學術論文3篇。
子課題三: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戰(zhàn)略下知識產權公共領域保護的規(guī)范探討,該子課題的同志積極參與國際交流,參與學術研討,整理搜集文獻,進行實證探討,就知識產權公共領域中的具體規(guī)范問題如知識產權的功能性問題、損害賠償責任的合理配置、合理使用問題、“商標蟑螂”現(xiàn)象的治理問題進行研究。取得了一定的階段性成果,公開發(fā)表論文2篇。
子課題四: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戰(zhàn)略下知識產權公共領域保護的比較研究,該子課題組成員積極參與國際學術交流,組織資料翻譯和文獻整理工作,搜集國內外典型判例350多個,并就西方發(fā)達國家利用公共領域機制實施創(chuàng)新驅動的制度實踐進行比較探討。并積極撰寫相關的主題研究報告,如《日本著作權法最新修改的背景、意義及中國借鑒》、《著作權轉換性使用研究:基于比較研究的視角》以及《創(chuàng)新驅動下的著作權合理使用問題研究》等,課題后續(xù)還將有多篇相關學術論文產出。
子課題五: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戰(zhàn)略下知識產權公共領域保護的建構研究,本子課題在負責人和全體同志的積極配合下,在課題首席專家的帶領下, 大量進行了調研工作, 共計搜集到各類數(shù)據、案例、文本和資料信息700余條。積極進行專家咨詢,進行各種實地走訪和座談,就具體的知識產權公共領域規(guī)范建構問題發(fā)表學術論文4篇,這些研究成果有較高的學術價值。
二、調查研究及學術交流情況
(1)調研數(shù)據整理和運用情況
課題2017年11月立項以來,課題組高度重視實地調研工作,先后到我國著名的互聯(lián)網和通信企業(yè)騰訊、中興公司及深入重慶、湖北、廣東、浙江、四川、江西、云南等地的互聯(lián)網公司、創(chuàng)新型企業(yè)、中小企業(yè)等進行實地調查和調研座談走訪等,切實掌握目前我國企業(yè)在實施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戰(zhàn)略進程中遇到的各類現(xiàn)實問題,尤其是利用公共領域機制實現(xiàn)后續(xù)創(chuàng)新、競爭創(chuàng)新、協(xié)同創(chuàng)新、開放創(chuàng)新中遇到的各類問題。調查我國傳統(tǒng)文化和傳統(tǒng)資源保護中利用中存在的問題。調查過程中搜集到各類數(shù)據、案例、文本和資料信息數(shù)700余條。并對這些資料進行了分類整理,并正在形成一系列階段性的調研報告。
(2)文獻資料搜集和整理情況
課題立項以來,課題組進行了大量的文獻資料搜集整理工作,通過借助國家圖書館館和西南政法大學館藏藏資源、中國知網(CNKI)資源總庫、中國裁判文書網、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網、Linux、Westlaw、Heinonline等資料搜集途徑,廣泛獲取有關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戰(zhàn)略、知識產權保護和公共領域方面的資料,包括:國內外學者專著600余部,相關論文300余篇,國內外典型案例350多個。并對相關文獻進行了全面的總結分類和篩選梳理。課題組目前已經翻譯相關外文文獻共計約30萬字,后續(xù)還正在組織翻譯國外與課題研究有關重要的文獻資料(預計約60萬字),代表性專著和論文包括:1、英國James Boyle教授所著:《公共領域:封閉知識的公地》(The Public Domain: Enclosing the Commons of the Mind,Yale University Press 出版社2010年版,全書共計十章,預計30萬字)2.德國Aleandet Peukert教授所著:《著作權法上的公共領域:概念、功能與形態(tài)》一書,德國Mohr Siebeck出版社2012年版,全書共計三章,預計25萬字。3、Maximiliano Marzetti,Paying for works in the public domain? The“domaine public payant”in the 21st century《為公共領域中的作品付費?21世紀的“付費公共領域”》;4、Matthew Sag, “Copyright And Copy-Reliant Technology”(《版權和相關復制技術》),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Law Review, Vol. 103, No. 4, 2009等。
(3)學術會議的情況
課題組自立項以來,共舉辦學術會議2場,具體信息如下:
1、召開“創(chuàng)新驅動下發(fā)展戰(zhàn)略下知識產權公共領域問題研究”(理論專場),2017年6月30日上午,由課題組承辦的創(chuàng)新驅動下發(fā)展戰(zhàn)略下知識產權公共領域問題研究學術研討會在西南政法大學舉行。會議聚焦創(chuàng)新驅動和公共領域的關系、公共領域研究的方法論和思維模式、國內外公共領域研究的現(xiàn)狀和經驗以及對諸如民間文學藝術保護和公共領域的關系、商業(yè)方法保護和公共領域、商標圈地和公共領域等問題進行了交流。研討奠定了課題研究的總體思路和框架,奠定了課題研究的方法論、價值論和知識論基礎,指明了課題研究的總體思路,有利于課題研究的順利展開。
2、召開“知識產權公共領域學術研討會”,2019年7月12號上午,由課題組承辦的“知識產權公共領域學術研討會”在西南政法大學如期舉行。本次研討會重點就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進程中存在的有關公共領域保護的難點和熱點問題進行了研討。比如對公共領域的類型如何劃分;知識產權保護和公共領域的關系;公共領域的界定標準;著作權激勵機制和公共領域保留的關系;商標法上的描述性合理使用如何界定;垃圾專利如何治理;數(shù)據公共領域如何建構等問題進行了熱烈探討,與會專家紛紛發(fā)表自己的見解。研討會取得了預期效果,為課題研究提供了大量的資料、素材和實務操作經驗,有利于課題研究不斷拓展。
(4)學術交流情況
課題立項以來,課題首席專家和課題組成員進行了20余場的學術交流,在促進課題研究內外協(xié)同和廣泛交流的同時,也促進了課題研究的提升和對部分階段性研究成果的分享,代表性的學術交流情況列舉如下:
1、2019年5月10日和5月28日,首席專家黃匯教授應邀到廣東外語外貿大學華南國際知識產權論壇和湘潭大學知識產學院邵風名家論壇做題為《我國商標注冊取得制度的困境及改革出路》的專題講座。講座從我國商標注冊取得制度過于注重注冊的形式理性而忽視了使用的實質理性,導致了我國商標法公共領域符號圈地的現(xiàn)象,并對其產生的原因、存在的危害、問題的實質進行了分析。同時從注冊制度之本質、我國商標法立法宗旨的改革、商標取得制度的重構、在先商標保護制度的優(yōu)化以及對搶注的司法規(guī)制等七個方面談了自己的見解。講座有效分享了課題研究的階段性成果,同時又有利于課題成員的對外交流,為實現(xiàn)課題組內外協(xié)同提供了條件和基礎。
2、2019年6月1日-2日,中國法學會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2019年年會在哈爾賓召開。本次年會由黑龍江大學法學院與哈爾賓其他幾家單位聯(lián)合承辦,年會的主題是“完善知識產權法治,服務國家經濟建設”。首席專家黃匯教授參加了本次年會,并擔任了分論壇一暨知識產權理論(1)的評議嘉賓。四位演講嘉賓就“公共領域保留視野下知識產權制度之建構與完善”、“嚴格知識產權制度及其運行的基本條件”、“知識產權與反不正當競爭一般條款的關系”、“中國著作權法立法論與解釋論”等主題進行了演講。隨后,黃匯教授進行了集中評議,尤其是結合自己所承擔的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戰(zhàn)略下知識產權公共領域問題這一課題研究內容,對嘉賓演講內容進行了積極的回應,并交流了自己的看法。學術交流及時傳播了課題研究的心得與成果,有利于課題研究進一步走向深入。
3、2019年5月25-26日,“知識產權與相關權利的法理”學術研討會暨“法理研究行動計劃”第八次例會在武漢舉行。本次會議由國內著名法理學學者張文顯教授和著名知識產權學者吳漢東教授共同發(fā)起。首席專家黃匯教授應邀參會。本次會議,與會專家學者共同就“知識產權的基本法理”、“新技術與知識產權中的法理”、“知識產權法體系化與法典化中的法理”、“知識產權保護中的法理”進行了熱烈的討論。黃匯教授參與了相關話題的研討,并對研討內容進行了總結發(fā)言,研討會所碰撞出的許多真知灼見,對本課題的研究也具有重要的方法論意義和指導意義,有利于拓展課題研究的視野和知識基礎。
4、2019年4月13-14日,2019年知識產權南湖論壇“全球化與知識產權保護”國際研討會暨第四界知識產權中原論壇在鄭州召開,本次會議是國家深入實施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戰(zhàn)略、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以及經濟全球化不斷深化背景下召開的一次重要的知識產權國際研討會。來自于美國、德國、日本、澳大利亞、韓國、中國等國家或地區(qū)的千余名專家學者參加了大會。首席專家黃匯教授應邀參會,并參與了分論壇一《新時代版權制度的國際化》第二節(jié)的相關討論和評議活動。黃匯教授結合著對知識產權公共領域基本理念的理解,對互聯(lián)網時代的期刊開放存取和分享經濟條件下知識產權合理使用制度的重構等問題交流了自己的見解和心得。既向學術界及時反饋了課題研究的最新成果,同時又捕捉到了大量對課題研究具有重要價值的學術信息,有利于拓寬課題研究思路、推動課題研究不斷走向深入。
5、 2018年9月18日下午,長江經濟帶戰(zhàn)略協(xié)同合作交流會在武漢召開,首席專家黃匯教授應邀參會,并做了交流發(fā)言。與會者一致同意共同推動長江經濟帶知識產權發(fā)展,營造知識產權運營業(yè)態(tài)良好發(fā)展的氛圍。
(5)國際合作與交流情況
課題立項以來,課題組成員先后有三位同志參與國際合作與交流,具體如:
1、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課題組成員康添雄副教授在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莫里茨法學院就中美專利制度比較研究進行交流訪問和研討。康添雄副教授訪學期間重點就中美專利制度規(guī)范,專利公共領域和專利法公共政策目標及其實現(xiàn)等問題與美國學者同行展開了交流與對話,并搜集了部分研究資料。學術交流有利于課題的比較研究,拓展課題研究的域外視野。
2、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 課題組成員鄭重副教授在日本京都大學做訪問學者,重點研究知識產權法中重要的公共領域機制即著作權合理使用問題,尤其是圍繞2018年《日本著作權法》對著作權權利限制條款的修改進行相關研究,并參加了相關的國際學術研討會,取得了較好的交流效果。同時研修期間,已撰寫了與課題相關的重要研究報告,并將陸續(xù)產出相關的階段性論文。
3、2019年5月24日,課題組成員田曉玲副教授在意大利比薩圣安娜大學參加了“面向絲綢之路?對一帶一路倡議的法律分析”國際會議。會議由圣安娜大學主辦,比薩孔子學院協(xié)辦。出席本次會議的有倫敦國王大學Loreno Zucca教授、歐洲大學研究院Rrnest Ulrich Petermann和美國弗吉尼亞大學的Paolo Farah教授等。田曉玲副教授做了“一帶一路背景下知識產權保護合作”的主題發(fā)言,并就課題相關問題和與會專家進行了研討。
三、課題成果宣傳推介情況
A、課題成果的宣傳推介情況:
(1)世界知識產權日的宣傳, 2019年4月26日,世界知識產權日,課題首席專家黃匯教授應邀接受了西南政法大學的主題專訪。黃匯教授就何謂知識產權、如何保護校園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合理使用制度的邊界,互聯(lián)網時代如何在私人空間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以及出現(xiàn)了知識產權侵權如何進行有效的維權等接受了專訪。該專訪內容在西南政法大學微信公眾號上廣為閱讀3200余次。主題專訪有效傳播了本課題研究的部分研究觀點和結論,傳播了知識產權的觀念、制度和具體的實務操作,在增強了人們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同時,有效傳遞了知識產權保護的理論觀、制度觀、價值觀,有利于為國家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戰(zhàn)略的實施奠定重要的知識產權保護思想意識和社會文化基礎。
(2)在重要網站上的宣傳,2018年6月30日,課題進行了專家開題論證工作,之后相關內容在網站上廣泛宣傳,及時宣傳了課題開題專家論證研討的情況。向社會及時傳播了課題的研究進展,產生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3)在新媒體公眾號的宣傳,2017年11月,課題剛立項時,課題的首席專家黃匯教授即接受了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民商薈新媒體公眾號的采訪,就課題立項的意義、研究價值、研究路徑、主要研究對象在該公眾號上廣為宣傳,該專訪內容同時被中國搜狐網廣報導,具體采訪網址:http://www.sohu.com/a/207672490_727934。
四、研究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改進措施
課題研究存在的主要問題是:課題研究的域外視野還不夠廣闊。課題調研還不夠深入充分,對我國企業(yè)尤其中小企業(yè)利用公共領域機制實現(xiàn)創(chuàng)新需求相關數(shù)據的采集、分析利用還不夠充分,對相關司法判例的搜集還不夠全面。下一步,將積極進行進行找差距、補短板工作,具體包括:
第一,加大深入中小企業(yè)調研的力度,以增強課題研究結論的針對性;
第二,從宏觀層面掌握課題研究所需大量數(shù)據資料的采集工作。
第三,加大對調研數(shù)據的利用和分析能力,并借助軟件分析工具對相關數(shù)據進行利用分析。
二、研究成果情況
主要內容:
一、代表性成果簡介
(1)黃匯、劉家會:《網絡聚合平臺深層鏈接著作權侵權責任的合理配置》,載《當代法學》2019年第4期。本文主要研究了知識產權法公共領域機制中的責任公共領域機制。具體研究了網絡平臺深層鏈接著作權侵權責任的合理配置問題,從而實現(xiàn)著作權保護、傳播技術創(chuàng)新和資訊共享的利益平衡。論文主要研究了當前網絡聚合平臺著作權侵權責任配置存在的問題,提供深層鏈接行為法律性質的評析,指示鏈接標準下聚合平臺間接侵權責任的合理配置以及提供鏈接標準下直接侵權責任的合理配置。文章的主要觀點是需要采用“指示鏈接/提供鏈接”的二元標準,在尊重技術現(xiàn)實的基礎上,科學劃分網絡聚合平臺的直接和間接侵權責任。但為了公眾的資訊共享和網絡傳播技術創(chuàng)新,應當借用默示許可這一機制,對著作權人施加設置技術措施以及“Robots協(xié)議”的擇出機制,從而促使著作權人合理劃定其權利的范圍。同時,結合網絡聚合服務提供者“應知”成立可能性的提升,為著作權人提供更加完善的間接侵權救濟途徑。從而,在促進知識創(chuàng)新的同時,釋放現(xiàn)代新科技的傳播動能,促進互聯(lián)網時代的資訊共享。
(2)黃匯、黃杰:《人工智能生成物被視為作品保護的合理性》,載《江西社會科學》2019年第2期。本文主要從反面研究了人工智能生成物不應被放置于公共領域而應當受到版權保護的合理性。從經濟效益看這更有利于激勵人工智能的技術創(chuàng)新,有利于我國占領人工智能技術發(fā)展的潮頭,為把我國建設成為人工智能技術的研發(fā)中心和創(chuàng)新高地奠定重要的規(guī)范理論基礎。文章主要從技術發(fā)展、著作權客體之本質和著作權法發(fā)展的歷史邏輯三個維度,分析論證了人工智能生成物不應被放置于公共領域而應當受到著作權保護的具體理由。文章的重要觀點是公共領域的對象大多是由私有版權作品遷延轉移而來的,私有版權和公領領域之間是辯證互動,互為滋養(yǎng)的關系。將人工智能生成物當做公共領域的對象容易帶來“公地悲劇”的問題,不利于刺激我國人工智能技術的變革與創(chuàng)新。文章從技術理性、著作權保護對象系主體對客體利益建構關系的法律本質以及近代以來著作權擬制化的邏輯規(guī)律和晚近以來著作權法人格主義衰落和實用主義興起幾個維度,論證了人工智能生成物受著作權保護的合理性。
(3)熊文聰:《論商標法中的“第二含義”》,載《知識產權》2019年第4期。本文主要研究目的是通過科學嚴謹?shù)亟缍ㄉ虡朔ㄖ械摹暗诙x”從而明確商標權的真實保護對象以劃清商標權保護的邊界,明確受商標權保護的“第二含義”的準確內涵,從而為人們正當使用他人的商標,保留商標公共領域留有合理空間。文章主要從商標“第二含義”概念的歷史考證出發(fā),指出了我國立法和行政、司法機關對該概念存在的誤讀及并指出其原因,繼而結合大量司法個案探討分析了“第二含義”的適用范圍,判斷標準和證明方法等問題!暗诙x”是商標法中的一個基礎性原點概念,它和商標顯著性問題息息相關,是劃定商標權保護起點和權利人權利邊界和公共利益邊界的重要概念工具。
(4)梁志文:《論版權法上的功能性原則》,載《法學》2019年第7期。功能性原則是知識產權公共領域保留中的重要原則,它在版權法上是限定版權擴張的重要手段,也是區(qū)分版權和專利法保護對象的重要溝渠原則。因此,對該問題的研究頗有價值。文章從功能性原則被“思想與表達二分法”、“合并原則”、“必要場景原則”遮蔽的探討出發(fā),論證了功能性原則是版權客體擴張至功能性、實用性作品類型后,用于確定版權保護范圍的過濾審查和門檻標準。文章指出,應區(qū)分事實功能性與法律功能性,并堅持“技術功能性決定的表達”這一法律功能性判斷標準。而在實用藝術作品領域,應該區(qū)分事實功能性與獨創(chuàng)性標準的不同作用,且應以法律功能性確定可分離性標準的具體含義。
(5)胡波:《專利法中的“使用”環(huán)境特征》,載《知識產權》2018年第5期。專利法中的使用環(huán)境特征對專利權保護范圍具有限定性作用。如何確立科學的使用環(huán)境特征標準,使得專利權保護范圍既不過于擴大又不縮減,既保護專利權人的合法利益,又確保其權益不超過合理的邊界從而保留專利公共領域的必要空間是本文研究的出發(fā)點。文章重點探討了使用環(huán)境特征的語源、定義、界定及其和功能性特征的區(qū)別、對專利權能保護范圍的限定作用等。最后,作者提出了使用環(huán)境特征的判斷標準,在指出“已經使”用、“可能使用”和“不能使用”標準缺陷的同時,認為“必然使用”標準最為合理。
三、下一步研究計劃
1、2019年7-11月,課題組還需要進行大規(guī)模資料文獻的整理,對國外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和公共領域機制建構的圖書翻譯、資料整理,論文翻譯和相關文獻出版工作。還需進行大規(guī)模的知識產權法學和經濟學、社會學、管理學等學科的交叉研究。
2、2019年12月—2020年1月,加大課題調研的力度,課題組將分赴北京、上海、天津、廣州、陜西、云南等地進行課題調研,并積極撰寫階段性調研報告。
3、2020年2月—2020年6月,進一步進行課題的數(shù)據采集工作,尤其是到華為、百度、阿里巴巴等創(chuàng)新企業(yè)以及到100家左右的中小企業(yè)采集大量的關于企業(yè)利用公共領域機制進行創(chuàng)新的數(shù)據,并進行數(shù)據分析,為課題實證研究提供準確科學的數(shù)據支撐。
4、2020年6月—2020年12月,再派出3人左右人次進行國際交流與合作,同時召課題研討和專家論證會3次,并積極撰寫階段性研究報告,發(fā)表高水平的學術論文10篇左右。
6、2021年,形成若干智庫成果,對前期研究成果集結出版發(fā)行,并準備撰寫專著和總研究報告。
課題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