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系國家社科后期資助基金項目“‘的’的性質與功能”負責人、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研究員
“的”是現(xiàn)代漢語中最高頻的詞,說話就要用到,好像稀松平常。但是,從跨語言視角來看,“的”字結構卻非常獨特。
漢語一個“的”字定語的功能,在其他語言中通常分別由領屬語、關系小句、同位語小句、定語小句,甚至形容詞來表達。漢語“的”字定語在中心語前,可是在絕大多數(shù)動詞位于賓語之前的語言中,定語都在中心語后。更何況,“的”可以用在從詞到短語,再到句子、篇章的各個層次上,勾連了漢語的組詞和造句。
這樣的特點,使得對“的”和“的”字結構的句法語義性質的探索,有可能深入漢語語法體系的核心,能夠揭示漢語語法體系真正的特點。
印歐語眼光中的“的”。 從明清歐洲傳教士編寫漢語語法書,到《馬氏文通》全面引進“泰西葛朗瑪”,在建立漢語語法理論體系的同時,也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印歐語眼光,習慣于把固有的印歐語言研究的術語體系,轉手套用到漢語現(xiàn)象之上。
印歐語眼光最直接的表現(xiàn),是貼標簽?吹綕h語里有“我的(書)”,就給“的”貼上領格標記的標簽;看到“好的(書)”,又給貼上一個形容詞詞尾標簽。而印歐語眼光最根本的癥結,是動詞中心說,認為漢語的句子結構,同樣也是以動詞為核心、以論元結構為主干,并且在此基礎上,漢語也有一套圍繞動詞產(chǎn)生的高度語法化的語法范疇。所以,有人給“我昨天到的北京”中的“的”又貼上一個時體標記的標簽。真可謂:“印歐眼光何時了,標簽知多少?”
以往關于“的”的句法語義研究留下了很多疑案,一大原因就是受限于印歐語眼光。因而,“的”的研究自然也就成了破除印歐語眼光的主戰(zhàn)場。
“形容詞詞尾”。有一個現(xiàn)在早已被拋棄的觀點,把“好的”“好看的”“要緊的”中的“的”視為“形容詞詞尾”。代表學者是法國漢學家戴遂良。他們甚至根據(jù)印歐語中“的”的對應說法區(qū)分出十余種不同的“的”。然而這正是印歐語眼光的結果。從母語者最樸素的語感出發(fā),這些顯然都是同一個“的”。高名凱很早就指出,這是“用西洋的語法來解釋中國的語法”,是“以外國文翻譯時所用的外國語法范疇來說明中國語法”,“然而這是不可能的,因為我們明知道各語言的語法是不同的”。
新中國成立前,還有很多人試圖在文字上區(qū)分“的”是形容詞詞尾,而“底”是領格詞尾。然而在實際使用中,卻常常是一筆糊涂賬。這不是因為沒有用對,而是因為無法分清。而且,把“底”僅用于領格意義也不符合歷史語料的情況。最終,幾十年的失敗實踐說明,在漢語中所謂形容詞詞尾和領格詞尾是分不清的。在漢語母語者心目中,根本就沒有區(qū)分這兩個范疇。試圖“有意的學習西洋語法”以“增加漢語的科學性”,反而給漢語使用造成了麻煩。為了比附西洋語法而臆造出漢語中并不存在的范疇,這才是真正的不科學。
有了這段歷史的教訓,我們更應該警惕印歐語眼光帶來的羈絆。
“關系小句標記”。這是一個歷史同樣悠久的標簽。印歐語以動詞為中心造句,‘I wrote the book.’(我寫了書)可以使用一個關系代詞that,轉變成后置關系小句修飾的名詞短語‘the book that I wrote’(我寫的書)。這個過程,叫作關系化。乍看起來,“的”倒好像是大致對應著that,就被貼上了關系小句標記的標簽。但是,以英語為標準衡量漢語,這正是典型的印歐語眼光。
正視漢語的同類現(xiàn)象,可以發(fā)現(xiàn),“的”的使用范圍遠大于關系從句。很多動詞短語構成的“的”字定語,沒法兒關系化回去,找不到對應的句子。比如,“蚊子叮的包”不能變換成“蚊子叮包”。因為“蚊子叮的”對象是“胳膊”,我們只能說“蚊子叮胳膊”;而“包”是“叮”后產(chǎn)生的結果,并沒有“蚊子叮包”這回事兒。再比如,“兩個人合住一塊兒的客房”“燈光開得最亮的演員”“停車方便的超市”“葉子有毒的草”“集體去旅游的計劃”,這樣的例子數(shù)不勝數(shù),都難以做出關系化分析。然而,漢語母語者絲毫不會覺得,這其中的“的”有什么不一樣,理所當然把它們歸入同一個范疇。而且,如果還是以動詞為中心造句的話,上面這些例子可以有多種類型的變換式,按照印歐語眼光,又得分別貼上多種標簽。漢語難道那么繁雜嗎?顯然不是。繁雜的是印歐語眼光,而不是漢語。立足漢語看漢語,以上所有例子都有同一個簡單的變換式,“是”字判斷句:書是我寫的,包是蚊子叮的,等等。這就印證了語感,這些“的”具有“語言單位的同一性”。
關系化分析的另一個困難是,如果堅持“關系小句”說,甚至會導致漢語成為所有語言中絕無僅有的特例。語言類型學經(jīng)過多次大規(guī)模的調查,得出一條跨語言的蘊涵共性:動賓詞序的語言,關系小句一律位于它所修飾的中心名詞之后。但是,漢語相反,“我寫的書”是小句在中心名詞前。唯一合理的解釋,只能是“的”并非“關系小句標記”,那么漢語也就不是特例了。
以上說明,無論是立足漢語看漢語,還是把漢語放在世界語言的變異范圍內做一視同仁的類型學考察,都是破除印歐語眼光的究竟法門。
“時體標記”。“的”還可以用在句子層面!拔易蛱斓降模ū本敝械摹暗摹,也是印歐語眼光的受害者?吹健暗摹别じ皆趧釉~“到”后的人把它當成動詞詞尾,看到“昨天”的人把它當成過去時助詞,總之,差不多相當于英語動詞后的‘-ed’。也有人看到了這個“的”和‘-ed’的不同,發(fā)現(xiàn)用過去時來概括它的語法意義并不準確,于是又比附上了英語的‘have done’,稱之為完成體標記。還有合二為一,稱之為“時體標記”的。這些觀點本質上沒有什么不同,都不過是盲人摸象、按圖索驥的印歐語眼光而已。
駁斥這一類觀點最有力的工具,還是“語言單位的同一性”。試看,“他是會對你好一輩子的”中有“會”,“我早晚是要找他算賬的”中有“要”,都指向將來,而不是過去。所以,如果不能證明這些句子里的“的”和所謂“時體標記”的“的”有根本差異,那么,“時體標記”說就自然無效。
這個“的”不可能分析為時體標記,這是有著深刻的話語動因的。還是立足漢語看漢語,“我昨天到的(北京)”同樣可以有一個簡單的變換式,“是”字判斷句:“我是昨天到的(北京)”。“的”在這兒的作用是要確認一種活動,而不是報道一個事件,那么當然,這樣的句子里就不需要報道事件所使用的時體手段。這個論斷還有一個形式依據(jù),這些句子的否定形式只能用非事件的否定詞“不(是)”,而不能用事件性的否定詞“沒”:我不是昨天到的(北京)。
除了以上這些,印歐語眼光給“的”的句法語義研究還帶來“準定語”“向心結構難題”等麻煩,限于篇幅,不再詳述?偟膩碚f,都是“主題先行”,覺得印歐語中有個什么東西,漢語也就該有個對應物,然后就拿著放大鏡找,非得比附出個什么來不罷休。
提高指別度。前文先澄清“關系小句標記”,再證偽“時體標記”,方法上都使用了“是”字判斷句的變換式。這恰恰說明了“的”和“是”背后的關聯(lián)之深。根本上講,漢語造句不是以動詞的論元結構為中心,而是以向對方表達自己的主觀判斷為基干。因為是主觀判斷,所以漢語句子無論主語謂語都具有指稱性,用“是”;因為著眼于對方,所以時時需要調動對方的注意力,用“的”。“的”的本質,正在于此。
無論“我的書”“好的書”“昨天買的書”“書昨天買的”,其中的“的”都具有“語言單位的同一性”;其前所附單位,都具有名詞性。這是朱德熙先生早就論證了的?墒牵煜壬倪z憾在于,他最后的手稿在“關于同位性偏正結構”這部分付諸闕如。沿著朱先生的道路往前走,可以發(fā)現(xiàn),承認這些“的”都是名詞性后附成分,除了“名詞化標記”這個來自于印歐語的選項外,還有另一條通途——提高它前面所附著的語言單位的指別度。
提高指別度,并不等于名詞化!暗摹辈]有改變此前詞匯的詞性,只不過“X的”整體上在認知語用層面聚焦了注意力,使之具有充當參照體或者用于判斷句的能力。提高指別度,可以是對于沒有指別度的詞而言,比如“好好*(的)書”;也可以是對于較低指別度的詞而言,比如“紙的書”;也可以是針對詞匯意義中本來指別度就較高的詞,比如“我的書”。跳出印歐語眼光的藩籬,可以獲得概括度更高的結論。
建設平視世界的中國語言學。破除印歐語眼光,并不是排斥西方語言學理論,而是只有在堅持用樸素的眼光看漢語的基礎上,才能更好地應用各種語言學理論,才能講好語言學的中國故事。
“的”的研究史告訴我們,印歐語眼光的破除終將帶來語法理論的更新。朱德熙先生正視漢語自身特點,才能夠恰當運用西來的結構主義方法,建立自指和轉指、同位性偏正結構等根植于漢語的獨特的語法理論。沈家煊先生在引入認知語言學等理論方法的同時,也是堅持擺脫印歐語眼光的束縛,才能質疑“名詞化”的觀點,建立了漢語詞類名動包含學說,為發(fā)現(xiàn)“的”的真面目提供根本的理論依據(jù)。
在“的”和“的”字結構的句法語義研究中大力破除印歐語眼光,根本目的是要拋棄一種僵化的研究傾向,即以在其他語言的研究中建立的語法概念體系為唯一標準;相反,我們提倡要在尊重漢語事實、探究漢語本來面目的研究中,建立起一套真正屬于漢語自己的術語體系!爸挥忻褡宓模攀鞘澜绲。”唯有如此,才能建設平視世界的中國語言學,才能為世界語言學奉獻出漢語獨到的發(fā)現(xi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