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進財,系青海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北京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發(fā)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并要求“健全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擴大人民有序政治參與,保證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jiān)督,發(fā)揮人民群眾積極性、主動性、創(chuàng)造性,鞏固和發(fā)展生動活潑、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健全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既是使全過程人民民主從價值理念成為扎根中國大地的制度形態(tài)、治理機制的有效方式,也是使其成為人民的生活方式的重要途徑。
全過程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屬性,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白顝V泛”,在主體上指全過程人民民主屬于最廣大人民群眾,在內容上涵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tài)等各個方面;“最真實”,指的是全過程人民民主具體而現實地體現在黨治國理政的政策措施上、黨和國家機關各個方面各個層級工作上、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它不是裝飾品,也不是用來做擺設的;“最管用”,指的是全過程人民民主是能真正產生效能的,能夠滿足人民參與國家事務、維護自身利益和有效監(jiān)督政府的要求。對此,黨的二十大報告從四個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明確了發(fā)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價值導向和行動路線。
加強人民當家作主制度保障。“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笔刈∪嗣竦男模紫仍谟谑刈∪嗣癞敿易髦鞯闹魅宋痰匚。發(fā)展全過程人民民主,要夯基固本,健全制度體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首先,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適應人民民主專政國體的政權組織形式,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途徑和最高實現形式,是實現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為人民群眾高效、有序、廣泛的政治參與提供了重要渠道與廣闊平臺,彰顯全過程人民民主“最廣泛”的價值本位。其次,全過程人民民主在民主形式上由選舉民主和協商民主共同構成、相得益彰、協同發(fā)展,在民主程序上由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jiān)督首尾銜接、相輔相成、并行不悖,共同構成了有機銜接的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這不僅克服了一次性、間歇性的西式選舉民主固有弊端,也充分體現了全過程人民民主符合中國國情的“最真實”的價值客觀性。最后,憑借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完整的參與實踐,尤其是根植于我國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等制度載體之上,實現了過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實質民主、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國家意志相統一,充分展現了“最管用”的價值有效性。
全面發(fā)展協商民主。協商民主是實踐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相較以投票為基本形式的選舉民主,以商量為主要方式的協商民主不僅能夠使人民群眾更好參與到國家公共事務處理、公共政策形成過程中,既尊重大多數人的共同意愿,也照顧少數人的合理訴求;而且可以在決策執(zhí)行過程之中進行協商,以切實回應并保障人民群眾的利益訴求,從而更好體現社會主義民主的人民當家作主性質。一方面,協商民主針對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以及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進行廣泛協商,通過調研報告、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向黨和國家機關提出意見和建議;另一方面,協商形式包括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以及社會組織協商,涵蓋主體廣泛,廣開言路、廣求良策、廣謀善舉,有利于實現人民群眾的政治參與,彰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價值旨歸。因此,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健全各種制度化協商平臺,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fā)展。全面發(fā)展協商民主,能夠有效克服因群體利益競爭導致相互傾軋的西式民主固有弊端,滿足上情下達和下情上達的需要,還有助于形成發(fā)現和改正決策失誤的機制,釋放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機制效能。
積極發(fā)展基層民主。城鄉(xiāng)基層是人們社會交往、利益關聯的最前沿陣地,是社會問題和社會矛盾預防化解的最源頭防線。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指出的,“經濟社會發(fā)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問題也在基層,必須把抓基層打基礎作為長遠之計和固本之策,絲毫不能放松”。基層民主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表現,問計于民、問策于民,已經成為中國民主政治發(fā)展的一個重要體現。進入新時代,我國基層民主創(chuàng)新充滿活力。從城鄉(xiāng)社區(qū)里的村(居)民議事會、村(居)民論壇、民主懇談會、民主聽證會到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合進社區(qū),從“小院議事廳”到“板凳民主”,從線下“圓桌會”到線上“議事群”,隨著我國基層組織的發(fā)展和完善,很多地方的基層社區(qū)都建立了議事室、協商室,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創(chuàng)新發(fā)展正以老百姓看得見、摸得著的方式融入基層民主中。人們圍繞涉及自身利益的實際問題,發(fā)表意見建議,進行廣泛協商,使利益得到協調,矛盾有效化解,促進了基層穩(wěn)定和諧。這些充滿煙火氣的民主形式和生動實踐,是我國基層民主最真實、最管用的體現,為全過程人民民主不斷注入新的活力。
鞏固和發(fā)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zhàn)線。人心是最大的政治,人心向背、力量對比是決定黨和人民事業(yè)成敗的關鍵。統戰(zhàn)工作的根本是解決人心和力量問題,本質要求是大團結大聯合。鞏固和發(fā)展最廣泛的新時代愛國統一戰(zhàn)線,與發(fā)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在價值目標上具有高度契合性。發(fā)展民主,要推動社會向著團結、和諧的方向前行。好的民主,應凝聚社會共識,而不是造成社會撕裂和沖突;應保持社會穩(wěn)定有序,而不是帶來混亂和動蕩。在人民民主實踐中,中國共產黨始終把統一戰(zhàn)線擺在重要位置,堅持大團結大聯合,堅持一致性和多樣性相統一,統籌做好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工作、黨外知識分子工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戰(zhàn)工作、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戰(zhàn)工作、港澳臺統戰(zhàn)工作、海外統一戰(zhàn)線工作和僑務工作,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積極因素,廣泛凝聚共識,尋求最大公約數、畫出最大同心圓,不斷促進政黨關系、民族關系、宗教關系、階層關系、海內外同胞關系和諧,最大限度凝聚起中華民族一切智慧和力量。
評判一種民主形式好不好,歸根結底要看能不能讓人民過上好日子。在中國,國家各項制度都是圍繞人民當家作主構建的,國家治理體系都是圍繞實現人民當家作主運轉的,全過程人民民主有著明確的價值導向和完整的制度程序,并日益成為人民的一種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