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梁海燕,系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副教授
國家禮樂機關是“樂府”概念最早的指稱,且該內涵直至清末仍然沿用。漢、唐兩代是中國歷史上的盛世王朝,也是樂府建設與發(fā)展最為輝煌的時期。在由漢至唐的發(fā)展與嬗變歷程中,樂府藝術對于中華文化的沉淀與構成具有不可忽視的意義,其中蘊含的政治哲學思想也值得我們關注。
樂府的儀式功能:天人同構
郊廟祭祀是歷代朝廷樂府建設的重心。樂府始設于秦,漢初沿用,司宮中日常用樂。后因漢武帝加強中央集權之需,改革郊祀禮儀,將樂舞之事委任樂府,令其“采詩夜誦”,樂府遂擁有參與國家最高規(guī)格祭禮活動的職權。郊祀者,祀天地、日月、山川河流之屬,對象為自然神。廟祀者,祭拜對象為祖先神。祭祀禮儀緣于古人敬畏自然之心,探尋人、神即人類與自然交流溝通的渠道。《左傳·成公十三年》載劉康公語:“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祀有執(zhí)膰,戎有受脤,神之大節(jié)也!薄稘h書·郊祀志》亦曰:“祀者,所以昭孝事祖,通神明也!睒犯块T在秦漢的設立與職能嬗變,就與這一時期祭祀制度沿革有直接關系。
漢武帝擴張樂府,以宗教藝術形式提升政治能力,為戰(zhàn)國以來各地流行的神靈信仰重構譜系。其以楚人世代信奉的“泰一神”凌駕諸神之上,彰顯“泰一”權威,象征君權至上。與之同時,天神“泰一”協(xié)同地神“后土”及眾神靈,與祭祀者一起,構筑了“天地人”一體化的觀念。漢郊祀歌《惟泰元》唱:“惟泰元尊,媼神蕃釐,經緯天地,作成四時!碧┰,即泰一神。媼神,地神也。天地運轉,有其規(guī)律,“陰陽五行,周而復始”。漢郊祀祭神,除祈福、長生、頌德外,還時時流露對于自然天道的感知!肚嚓枴贰吨烀鳌贰段黝棥贰缎ぁ窞闈h時廣傳的迎時氣樂章,所祭依次為東方青帝、南方赤帝、西方白帝、北方黑帝,各司春、夏、秋、冬四季。四篇樂歌分別以春生、夏長、秋收、冬藏為主旨,代表了古人對自然節(jié)氣及其變化規(guī)律的認識。祭者通過歌頌相應季節(jié)的典型風物,努力建構人與自然最和諧的共生關系。敬畏自然,尊重自然,建構人類與自然的良性互動,這一體現于祭祀儀式中的天人同構觀,對于當代生態(tài)文明建設亦有借鑒意義。
基于天人同構、天道人道合一的觀念,樂府禮樂制作往往融入彼時人類在五行、天文、術數等方面的知識信仰。漢郊祀歌《帝臨》曰:“清和六合,制數以五。”南朝謝莊造《明堂歌》:“依五行數,木數用三,火數用七,土數用五,金數用九,水數用六。”(《南齊書·樂志》)其《宋明堂歌》五篇,各依五行數字定其歌辭句式之長短,成為“以數立言”最典型和極端的樂歌制作。之后南齊謝超宗造《齊明堂歌》,謝朓造《雩祭歌》,北齊造《五郊迎氣樂辭》,庾信于北周造《周祀五帝歌》和《周五聲調曲》,都承襲了這一思維。梁武帝制國樂,看似自我作古,然“十二雅”樂名全自經書中來,“止乎十二,則天數也”,仍然深刻地融入了術數天命思想。
大唐雅樂“十二和”的創(chuàng)制,既是周漢以來樂府禮儀天人同構觀念的延續(xù),又向地域文化、民族心理方面擴展深化。唐初祖孝孫修訂雅樂,于貞觀二年上奏朝廷:“陳、梁舊樂,雜用吳、楚之音;周、齊舊樂,多涉胡戎之伎。于是斟酌南北,考以古音,作為大唐雅樂。以十二律各順其月,旋相為宮。按《禮記》云‘大樂與天地同和’,故制十二和之樂!保ā杜f唐書·音樂志》)顯然,唐雅樂“十二和”之規(guī)制,直接沿襲梁武帝國樂“十二雅”,但其樂舞藝術乃“斟酌南北,考以古音”,不僅追溯周漢以來雅樂遺制,復綜合吸收南北朝經分裂、遷徙、再度融合之后的樂章、樂制。大唐雅樂“與天地同和”的禮樂思想,凝聚南北人心、各族文化,形成對中華禮樂文明的重新整合,體現唐王朝承古、創(chuàng)新的開闊政治格局。
樂府的音樂構成:華夷共存
周代禮樂有“九夏”樂章,廣泛用于郊廟、燕射場合,奠定了后世樂府雅樂的基本功能屬性。鄭玄注《周禮》:“夏,大也,樂之大歌有九!狈Q其“大”者,謂禮樂之大也,這也是早期華夏文化十分重要的鑒別標識!渡袝贩Q:“華夏蠻貊,罔不率俾!薄蹲髠鳌份d孔子語:“裔不謀夏,夷不亂華!比A夏之稱,均指漢民族所居中原地區(qū)的政權統(tǒng)治,其周邊則稱四夷。華夏之特征,尤以地域、血統(tǒng)與禮義為標識。故孔穎達《春秋左傳正義》進一步闡釋:“中國有禮儀之大,故稱夏;有服章之美,謂之華!睗h以后“九夏”樂章的樂舞形態(tài)雖未能完整流傳,但歷代朝廷對于樂府雅樂的建設,力求追摹古制。漢初叔孫通依秦樂人制宗廟樂,因其“以雅樂聲律世世在大樂官”!端料摹贰墩严摹贰痘氏摹返葮,直至南朝宋齊及北朝北齊仍有施用記載。
南北朝分裂之時,南北政權往往通過樂府建制中的華夏音聲,宣示為中原王朝的正統(tǒng)繼承者。梁武帝在這方面尤其重視,親自帶頭制作國樂。史載:“梁武帝本自諸生,博通前載,未及下車,意先風雅,爰詔凡百,各陳所聞。帝又自糾擿前違,裁成一代!保ā端鍟ひ魳飞稀罚┧^裁成一代,即梁武帝創(chuàng)制國樂“十二雅樂”。以“雅”為稱,亦《詩序》“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風,謂之雅。雅者,正也”。在史家眼中,蕭梁政權因此獲得了承續(xù)華夏正統(tǒng)的唯一地位。與之同時,北朝政權也積極爭奪中原正統(tǒng),《魏書·禮志》載中書監(jiān)高閭議:“臣聞居尊據極,允應明命者,莫不以中原為正統(tǒng),神州為帝宅!痹谡加兄性f地之后,北魏統(tǒng)治者積極推行漢化,對于中原舊樂十分看重。北魏“高祖討淮、漢,世宗定壽春,收其聲役,江左所傳中原舊曲……及江南吳歌、荊楚西聲,總謂《清商》。至于殿庭饗宴兼奏之”。(《魏書·樂志》)由于對中原舊樂與江南新聲的文化淵源辨析不夠,北魏朝廷并未獲得真正的華夏雅樂,其后北周、北齊雖繼續(xù)改制,無奈國祚不長,難免倉促。鑒于此,史家評論北周雖然“式遵周舊,依三材而命管,承六典而揮文。而《下武》之聲,豈姬人之唱,登歌之奏,協(xié)鮮卑之音,情動于中,亦人心不能已也”。(《隋書·音樂上》)直至隋開皇九年,隋文帝平陳后,獲江左舊工及四懸樂器,令廷奏之,嘆曰:“此華夏正聲也,非吾此舉,世何得聞!北M管此時的“江左舊樂”與兩漢魏晉相承而下的華夏音樂已相去甚遠,但畢竟代表了中原舊樂最直接的血脈流向。隋文帝收獲“華夏正聲”,很大程度上被視為擁有了正統(tǒng)王朝的繼承權。故隋唐兩代在宮廷樂部的設置上,特別重視《清樂》。北宋王朝,數次改易雅樂,同樣基于與異族政權對峙而亟求宣示正統(tǒng)的心理。
漢唐樂府建設雖重華音,對異族音樂也有廣泛吸納。漢橫吹曲最初就是張騫出使西域帶回的西域樂《摩訶兜樂》,后經李延年改以“新聲曲”,廣泛用于皇帝出行武樂。漢橫吹曲于魏晉后音樂形態(tài)不傳,但不少樂曲題名如《隴頭》《出關》《入關》《出塞》《入塞》《關山月》等,后人擬作多敘邊地客游、離別遠行,成為邊塞詩經典題名。北朝樂府曲傳至南朝,被梁代音樂機關保留,是為《梁鼓角橫吹曲》,亦為南北音樂交流之力證。隋大業(yè)九部伎《清樂》《西涼》《龜茲》《天竺》《康國》《疏勒》《安國》《高麗》《禮畢》,自《清樂》《西涼》以下,皆為異族音聲。大唐貞觀十部伎,“凡大燕會,設十部之伎于庭,以備華夷”。貞觀十部伎相較隋九部伎最大的變化,是將本朝新制《燕樂伎》置于首位,可見唐統(tǒng)治者勇于創(chuàng)新的文化心理。唐代音樂中有大量來自異域或邊地的樂種,大曲如《涼州》《伊州》《渭州》《甘州》《陸州》《石州》等,《教坊記》所記大量小曲名,都有異域來源!耙詡淙A夷”的音樂觀念,體現了唐朝統(tǒng)治者在音樂文化方面包容開放心態(tài),倡導華樂與夷樂和合共存。
漢唐樂府體系尊崇華夏正音,同時包容吸納四方夷樂,以華夏禮樂傳承為主干,與多民族、多文化共生共存。樂府音樂的多元統(tǒng)一,充分體現中華文明的包容、統(tǒng)一特性,對于當代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也有可借鑒之處。
樂府的藝術精神:文武兼濟
文武兼濟是樂府藝術作為國家政治精神的另一重要特征!吨芤住は缔o上》:“一陰一陽之謂道!标、陽兩端相反相成,相互推移。天體如此,人道亦然。王者,功成作樂,治定制禮。周存六代舞,至秦唯余《韶》《武》兩樂,成為后世文舞、武舞的源頭。漢高祖創(chuàng)《武德舞》,“以象天下樂己行武以除亂也”。漢文帝創(chuàng)《四時舞》,“以示天下之安和也”。此后歷代朝廷樂舞制作,皆有文、武兩類。武舞張揚武功,文舞宣示文德,表演時體現在服飾、舞具、動作、音樂等方面。不唯雅舞,雜舞之中也不乏武事,如漢高祖將閬中巴渝地區(qū)的民間舞蹈采入樂府,稱為“武王伐紂歌也”。據魏初王粲改作后的《魏俞兒舞歌》,其中《矛俞新福歌》唱“安不忘備武樂修”、《弩俞新福歌》唱“應桴蹈節(jié),俯仰若神”,均可想見該舞蹈之殺伐場面。居安思危,不忘創(chuàng)業(yè)艱難,是漢樂府張揚武樂的重要原因。綏和二年(公元前7年),漢哀帝罷撤樂府機關,孔光、何武等人對樂府名錄加以清點,彼時樂府部門不僅承擔郊祭禮,還負責朝儀禮,其中就有“朝賀置酒陳殿下,應古兵法”的儀式。樂府人員參與朝賀禮,有著嚴格的程式以及兵學象征意義。
文舞、武舞各尚其德,施于國家禮儀,相輔相成。曹魏時期,繆襲造鼓吹十二曲以代漢曲,前九曲均贊美曹操平定四方武功,第十曲以后始言魏文帝受命,末曲頌魏明帝致太和。歌頌創(chuàng)業(yè)艱難,昭告子孫開拓守成的思想,在國家禮樂建設中成為傳統(tǒng)。兩漢以后,歷代文舞、武舞之制相沿成習,魏晉有《咸熙》《武始》,劉宋有《凱容》《宣烈》,梁制《大觀》《大壯》,皆各為本朝文舞、武舞。北齊及隋直接以《文舞》《武舞》稱之。唐儀鳳二年,太常少卿韋萬石總結道:“先儒相傳,國家以揖讓得天下,則先奏文舞。若以征伐得天下,則先奏武舞!碧茦犯形湮琛镀脐嚇贰、文舞《慶善樂》!镀脐嚇贰肪売谔铺谡鞣ニ姆,舞人有“發(fā)揚蹈厲”之容。雖與文容有異,但唐太宗認為:“功業(yè)由之,致有今日,所以被于樂章,示不忘于本也!庇至钗横、虞世南、褚亮、李百藥等人改制歌辭,更名《七德》之舞。舞人也增至一百二十人,“被甲執(zhí)戟,以象戰(zhàn)陣之法”。唐太宗又補充說:“朕雖以武功定天下,終當以文德綏海內。文武之道,各隨其時!彪S后,又創(chuàng)制文舞《慶善樂》(后更名《九功舞》),其“舞蹈安徐,以像文德洽而天下安樂也。冬正享燕及國有大慶,與《七德舞》偕奏于庭”。文武相濟的精神引導,令其時政治充滿活力,文化上積極進取。后人以“盛唐之音”指稱繁榮昌盛的大唐文化,足見音樂藝術的重要貢獻。
天人同構、華夷共存、文武兼濟,是樂府作為國家禮儀部門承載與宣示的文化思想與政治精神導向,也是中華文明與民族性格中的重要內容,對其進行創(chuàng)造性轉化、創(chuàng)新性發(fā)展,可以為治國理政提供有益啟示,也可以為道德建設提供有益啟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