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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 寅:中世紀史研究中的史料問題

劉 寅2024年04月29日15:56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中世紀史研究中的史料問題

作者:劉 寅,系浙江大學歷史學院長聘副教授

中世紀手稿抄寫員 資料圖片

中世紀的傳世文獻大多以手抄本的方式流傳。17世紀以來,博蘭學派和莫爾學派在整理和編訂教會文獻的過程中發(fā)展出辨?zhèn)、定年等方法,是為中世紀文獻學的奠基。19世紀初,“德意志文獻集成”承襲前人的方法并將之系統(tǒng)運用于與政治史直接相關的史傳、書信、法律、王家令狀等中世紀史料,確立了通過抄本比對盡可能還原原本的校勘原則,發(fā)展出體現(xiàn)文本傳抄傳統(tǒng)的校注方法,至今仍是編輯中世紀歷史文獻的標準做法。如今,得益于多種文獻集成的持續(xù)出版,方便中世紀史學者使用的史料無論在數(shù)量、質量還是類型上都前所未有的豐富。

不過,相較于實證主義的19世紀,今天的中世紀史學者大概并不傾向于認為,通過史料就能夠輕易直觀其背后的歷史世界。因為史料絕非始終“誠實”。書寫是一種權力表達,史料也不例外。權力會造成歷史呈現(xiàn)的變形。舉法蘭克加洛林王朝的開國君主751年稱王一事為例。成書于8世紀晚期的官方史書《法蘭克王家年代記》繪聲繪色地敘述丕平在篡位前如何向羅馬教廷遣使,教宗扎迦利如何以實力和身份理應相符的理由批準丕平稱王。近年來,學者們開始質疑這條材料的可靠性。質疑者立論的核心依據(jù)之一是,無論是羅馬方面成書比《法蘭克王家年代記》更早的扎迦利傳記,還是保存在加洛林宮廷的法蘭克國王與教宗之間的往來書信,都完全沒有提及此事!斗ㄌm克王家年代記》對丕平稱王前與羅馬教廷的交流做了過度戲劇化的渲染。更有極端論者提出,丕平遣使教宗一事完全是加洛林政權在多年后為強化自身合法性而向壁虛構的“權力的幻象”。事實上,像《法蘭克王家年代記》這種由政治權力中心制造的史料往往更可能夾帶扭曲歷史真實的“私貨”,卻在抄本傳播中具有先天優(yōu)勢,形成主流敘事,成為史料批判的漏網之魚。對史學研究者來說,在史學傳統(tǒng)中優(yōu)先級別更低的史料,甚至是這些史料中的“沉默”,經過細致的辨析和論證,很有可能會打破這種權力制造的歷史幻象。

在中世紀史料類型中,史傳類材料在提供基本史實框架方面不可或缺,但其中的敘事都經過編排,往往有作者的想法滲透其中。我們對法蘭克墨洛溫王朝國王克洛維的認識,主要依靠都爾主教格雷戈里所著的《歷史十書》(舊稱《法蘭克人史》)。但格雷戈里在克洛維皈依這一重大歷史事件上,很可能長期誤導了他的古今讀者。根據(jù)《歷史十書》,克洛維在496年與阿拉曼尼人的戰(zhàn)役后產生了皈依基督教的動念,遂率眾接受洗禮。新近針對一封致克洛維的書信的重新定年和闡釋證明,克洛維皈依的實際時間應晚于507年。格雷戈里有意安排其筆下的克洛維像基督教君主的典范君士坦丁一樣在一場戰(zhàn)役后完成皈依,同時通過在敘事中將法蘭克人的皈依時間提早,得以在史書中把507年的法蘭克-哥特戰(zhàn)爭塑造成正統(tǒng)與異端之間的戰(zhàn)斗。這樣的編排符合《歷史十書》全書的歷史主題。把史傳類文獻看作一種文學敘事,有助于研究者在研讀中保持史學批判的敏感度。另外,書信這類相對零散但更貼近歷史現(xiàn)場的史料,如果善加利用,往往能夠被用來修正敘事史料中對真實歷史圖景的偏離。

學者還要面對所謂偽件和偽作的問題。贈地文書等令狀類文獻記錄了人或機構之間圍繞財產轉讓或權利授予的互動,對研究中世紀政治史和社會史的學者來說是十分珍貴的史料。但偽造令狀作為財產和權利佐證的現(xiàn)象,在中世紀并不罕見。例如,以英格蘭國王懺悔者愛德華之名頒布的現(xiàn)存令狀中,超過1/4已被確認為偽造。若以這些令狀為史料基礎研究愛德華國王的行程或恩惠網絡,無疑是史學硬傷。中世紀文獻中另一類需要辨?zhèn)蔚那闆r是文本在傳抄過程中被有意或無意錯歸于某些著名作者名下。舉例來說,托名8世紀英格蘭學者比德的中世紀神學和釋經學作品數(shù)量很多。這類“偽比德作品”在至今仍被學者使用的《教父大全》中,被作為比德本人的著述收錄。學者們應多參閱相關目錄學工具書,以避免誤用偽件或偽作。

編校過程中對史料抄本原始形態(tài)的遮蔽,是中世紀史學者需要特別留意的問題。例如,19世紀德國學者威廉·貢德拉赫在為“德意志文獻集成”編校成書于791年的《加洛林書信冊》時,不僅根據(jù)古典語法“訂正”了原文的拉丁文,而且將原抄本中位于每封信函前顯著位置的內容提要移出正文,甚至按照其所認為的年代順序對信函進行重新排序。所幸的是,今天的學者可以方便地參照抄本的線上高清電子版來直面《加洛林書信冊》的“廬山真面目”。另外,像君主敕令和教會法這種在傳抄中形態(tài)變動不居的史料類型,在還原“原本”的過程中會不可避免地遭遇較大幅度的編校干預。因此,研究者在使用這些史料時更加不能只關注文本本身,還需留意編校導言中交代的抄本流傳情況和編校方法,以及記錄于校注中的抄本異文情況。

與從事世界近現(xiàn)代史研究的同行相比,史料不充分、不完備是中世紀史學者時常面對的狀況。事實上,我們可以考慮針對有限的材料,如何提出更深刻的歷史問題。對于9世紀中期在安達盧西亞政權首都科爾多瓦發(fā)生的基督徒主動殉教的事件,盡管教士尤洛吉烏斯留下一系列記述,卻無一不帶有相當濃郁的主觀色彩。但我們卻可以提問:尤洛吉烏斯選擇如此激烈的方式為事件中的殉教者辯護,是否暗示該事件已在安達盧西亞基督徒社群內部造成立場分裂?1095年,烏爾班二世在克萊芒會議閉幕日上以一場演說宣告十字軍運動的開啟。無論是會議記錄還是烏爾班二世個人,都沒有留下此次演說的原始文本。會議的親歷者們在各自撰寫的史書中記述了演說,內容卻不完全相同。我們可以提問:這些作者為何以不同的方式記憶同一場演說?

史料的局限推動中世紀史學者在盡可能全面掌握史料的同時,也努力做到“物盡其用”(盡可能發(fā)揮史料的史學價值)。后者的實現(xiàn)程度與學者對史料的歷史語境的認識程度直接相關。不了解胖子查理在位時皇帝與法蘭克主教在皇位繼承等問題上的齟齬,就無法意識到,圣高爾的諾特克創(chuàng)作于這一時期的《查理大帝傳》中關于先帝查理曼與主教的故事,并非單純的逸聞趣事或道德教誨,而是記錄了作者對時局的嚴肅評論。與之類似,需要對中世紀知識史和教育史足夠熟稔,才能從中世紀法國經院哲學家阿伯拉爾對教師安瑟倫的刻薄評價中,分析出經院學術的治學和教學方法在12世紀初的拉昂學校取得初步發(fā)展的珍貴證據(jù)。辨析和釋讀史料,推動對歷史的新知。反過來,更新的歷史圖景又構成對史料再辨析、再解讀的動力。與其他歷史學科一樣,中世紀史研究就是在這種史料與史識的往復中生生不息。

史料解讀的進展也依賴于史學視野的擴展。對圣徒傳的“史學開發(fā)”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直到20世紀中期,這類數(shù)量龐大的中世紀文獻都被視為史料中的“稗子”,其中濃烈的宗教色彩和光怪陸離的情節(jié)令歷史學家敬而遠之。伴隨大量借鑒文化人類學和文學批評方法的新史學在20世紀下半葉的繁榮,圣徒傳成了中世紀史學者們爭相挖掘的史學富礦:通過圣徒傳故事觀察中世紀人不同于現(xiàn)代人的心態(tài)、情感和認知模式;分析圣徒傳主人公在生前和死后發(fā)揮的社會功能及其社會結構語境;從權力斗爭和集體認同塑造的角度,看待圣徒傳文本的編纂和重寫。對中世紀史學者來說,秉持“史無定法”的開放態(tài)度,或許最有利于使各類史料都能為己所用。

(責編:金一、黃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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