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系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元明清三代刻帖史論稿”負責(zé)人、淮陰工學(xué)院設(shè)計藝術(shù)學(xué)院教授
明清大部分刻帖,基本沿用宋代刻帖的思路,種類大致可分為刻入歷代名家法書、刻入某代法書、刻入某家法書三大類。然而從明代中晚期開始,私家刻帖大量出現(xiàn),到了清代,刻帖數(shù)量更是爆發(fā)式增長,從而豐富了刻帖的種類,并使其分類方式更為復(fù)雜。同時,得益于技術(shù)的進步、觀念的成熟,在注重藝術(shù)性的同時,明清刻帖更加注重實用功能,逐漸形成了較為固定的刻帖體例。
明清刻帖的典型分類
明清刻帖種類較之前更為豐富,其新意主要在書家及內(nèi)容的選擇編排上。
明初刻帖基本沿襲《淳化閣帖》成帖思路,即以年代為綱,將歷代書家名跡匯刻于一帙。至明中期以后,又增加斷代書家及?桃患視膮蔡,刻本朝書家書更成為明帖的一大特點。刻本朝書的優(yōu)勢是資源豐富、真?zhèn)我讛啵驗橥偈挚傻,也就容易被人所忽視。明人這種厚古而不薄今的思想,在今日看來尤為難得。
圍繞同一主題集刻諸家跋文、題贊而成專帖者,如徐弘祖刻《晴山堂法帖》,收時人與前人為其父祖所撰之詩文記序、墓銘碑傳等,成為明代極富特色的一件刻帖。又有按書體歸類成帖者,如《三十二體金剛經(jīng)》,三十二體皆為篆書,其中一些篆體后世早已不流行乃至消失,文字學(xué)資料幸賴此帖得以保存。
?棠车刂畷敲骺烫囊粋創(chuàng)舉,這類刻帖產(chǎn)生在經(jīng)濟富足、文化昌盛的江南一帶。地域性刻帖如《金陵名賢帖》等,是保存地方文獻、弘揚地方文化的一種絕佳方式。明帖還有為某一家族刻帖者,家族成員有父子、兄妹等,多為本朝人。如《崇蘭館帖》,刻莫如忠、莫是龍父子書;《之室集帖》,刻邢侗、邢慈靜兄妹書。這類家族叢帖,刻帖者以親友、后裔、族人乃至同鄉(xiāng)居多,具有獨特的紀(jì)念意義。
按地域、家族、書體等主題匯刻的叢帖,是明代刻帖的創(chuàng)新,它在繼承宋刻帖的基礎(chǔ)上又有所發(fā)揚,更打開了清人的刻帖思路,清刻帖鼎盛時代的來臨,明人的啟迪之功不可埋沒。
清代是刻帖的巔峰時期,數(shù)量和種類都遠遠超過了宋明兩代刻帖的總和,所以清帖分類比明帖分類復(fù)雜得多。除了與前述明刻帖相接近的分類方式外,清刻帖還有以書家的職業(yè)身份或歷史評價來作為入帖標(biāo)準(zhǔn)者;清刻帖還從內(nèi)容及形式的角度,增加了尺牘、摹古、臨書、集字及金石圖譜等種類。
如《國朝畫家書》,收清代畫家一百三十人,多為題畫詩,以書寫者的職業(yè)身份為選帖標(biāo)準(zhǔn),這種思路使刻帖具有書史研究與畫史研究的雙重意義。又,《人帖》遴選標(biāo)準(zhǔn)首重人品氣節(jié),入帖者宋兩人、明二十五人、清一人,俱為忠義之士。
將書家尺牘匯為一帙,在清代頗為盛行,代表作是吳修《昭代名人尺牘》二十四卷,數(shù)量為清刻尺牘之最,同時吳修在序中也指明了匯刻尺牘對保存文獻的積極作用。
有部分清刻帖以摹古為主題,如《因宜堂法帖》,是對吉金銘辭及古碑文字的摹刻,將不常見的金文及碑文刻為法帖,以滿足人們學(xué)書或研究的需要。
清代匯刻書家臨書作品者,很多是以臨書專帖的形式出現(xiàn),如《攀云閣臨漢碑》收錢泳臨漢碑,《惟清齋手臨各家法帖》收鐵保臨各類碑帖法書,這些刻帖體現(xiàn)了清人對臨古的重視。
前人集字成碑者較多,集字叢帖則不多,目前僅見《愛鵝堂法書》和《小長蘆館集字帖》兩種,《愛鵝堂法書》內(nèi)容為“二王”書集唐詩一百零六首,《小長蘆館集字帖》內(nèi)容為“二王”、孫過庭書集楹聯(lián)、誥命、墓志、小傳等。
此外還有清代圖譜刻帖,以摹刻器型、印鑒、畫像等較為多見。清代金石學(xué)的興起,激發(fā)了以摹刻鐘鼎彝器銘文、器型為主題的法帖的產(chǎn)生,如《清愛堂家藏鐘鼎彝器款識法帖》。將印譜摹刻成帖,乃是清刻帖的首創(chuàng),如《槐蔭樓印譜》,也有如《印人畫像帖》,將畫像刻為叢帖,摹刻了清代二十八位著名印人像。
明清刻帖的帖石體例
刻帖在長期發(fā)展中,刻石體例越來越完善。其實,宋刻《淳化閣帖》體例即已頗為合理,之后的歷代刻帖多是在此基礎(chǔ)上更臻成熟。
明代私家刻帖在帖石的尺寸上,長度既非一律,也無固定尺寸。大部分的帖石尺寸,長度在三尺左右,至長不過四尺,一些帖石長度依據(jù)刻帖內(nèi)容多寡而定,長短不一,但帖石寬度(即帖面高度)基本是一致的,以便成帖裝裱整齊。不同法帖的帖面高度有區(qū)別,但大多在三十三厘米(一尺)左右,裝裱并剪裁上下兩端后成書尺寸,高度在三十厘米左右,折頁后的書頁寬度在十五厘米左右。
叢帖動輒數(shù)十方甚至百余方帖石,為了便于整理排列,石上須依次刻有序號,這種序號被稱為“版號”。版號通常由兩組序列文字組成,如“某/某”的形式,前為卷號,表明該石隸屬于第幾卷;后為石號,表明這方帖石在該卷中的次序。卷號多以天干“甲、乙、丙、丁……”為序,石號則以“一、二、三……”排列,如“甲/一”,即指該石為第一卷的第一石。
帖名指法帖名稱,卷名指分卷題名,叢帖一般在每卷起首都會標(biāo)注帖名與卷名。明清刻帖多以易于辨識的楷書或隸書書寫帖名,但是也有少量特例,如明《來禽館真跡》,帖名為草書;清《過云樓藏帖》,以古文書寫卷名,然而這些情況在明清刻帖中并不多見。清代刻帖在形式感上比宋明帖更為考究,一些清帖如《友石齋法帖》《紫藤花館藏帖》《小長蘆館集字帖》《甌香館集帖》等,均在帖石上刻有外簽,簽上寫明帖名及卷數(shù),并添加外框以便裁剪,使用于法帖裝裱成冊后的封面上,這樣制作完畢的裱本在美觀性及整齊度上確實超過了宋明刻帖。
刻石紀(jì)年一般都刻于帖尾,有的是刻于每卷卷尾,即便每卷都有紀(jì)年,時間一般也是統(tǒng)一的。有的刻帖工程耗時較久,也會每卷各自紀(jì)年?淌o(jì)年未必記錄的都是刻石的真實情況,明清刻帖的刻石紀(jì)年,其年款既有實指,亦有虛指。明《墨池堂選帖》每兩年刻畢一卷,紀(jì)年當(dāng)時實指;明《戲鴻堂法書》十六卷,每卷均記刻于“萬歷三十一年,歲次癸卯人日”,自然虛指無疑。
刻工署名一般處于帖末,署名字體正常較小,但也有特例,章簡甫為華夏刻《真賞齋帖》,以篆書署名,且刻工署名竟大于正文,這是名工自信的一種表現(xiàn)。此外,尚有少量刻工以摹入印章代替署名,如清《契蘭堂法帖》,刻工以印鑒代替署名。
刻帖分類、體例與明清刻帖鑒定
在鑒定、整理叢帖時,刻帖的分類及帖石體例等基本信息有著區(qū)分刻帖次序、鑒定法帖真?zhèn)巍⒈孀R法帖歸屬、判斷刻帖時代等作用,對深入研究刻帖意義重大。
明《停云館帖》有十二卷本、四卷本及單卷本之分。《停云館法帖》初刻為四卷,楷書標(biāo)題,后毀于火,遂增刻為十二卷,四卷本現(xiàn)已失傳,以十二卷本流傳最廣。在四卷本、十二卷本之外,還有文嘉集蔡、蘇、黃、米宋四家書九帖刻成的單卷本《停云館法帖》。此拓本極為稀少,僅見遼寧省博物館、蘇州博物館各藏有一冊,兩者內(nèi)容與目次基本相同,帖名、帖目標(biāo)題依次為:“停云館法帖。宋蔡忠惠公書、宋蘇文忠書、宋黃文節(jié)公書、宋米南宮書!逼涮麨殡`書,帖目標(biāo)題為楷書。帖末有藏石者華復(fù)初的跋文:“右宋蔡蘇黃米四名公書,計九帖,文休承郡博從真跡摹刻,甚精,蓋《停云帖》之祖也。”
按華復(fù)初所記,單卷本是十二卷本《停云館帖》的初刻,但以刻帖分類及體例論之,存在諸多疑點:
單卷本全刻宋四家書,計九帖,四家為四名家,指向性極強。十二卷本中,五、六、七卷為宋人書,其中含蔡蘇黃米的為卷五,收入了李建中等十人二十四帖。兩種選帖思路并不一致。
十二卷本《停云館帖》從頭至尾,沒有出現(xiàn)“停云館法帖”的帖名,“停云館帖”的帖名由來,源于每卷卷末刻款“長洲文氏停云館摹勒上石”。如果存在歸屬關(guān)系,則無法解釋十二卷本《停云館帖》無帖名、單卷本《停云館法帖》卻標(biāo)注帖名之事。
除帖名外,單卷本《停云館法帖》無卷名,作者姓名以楷書標(biāo)題,而十二卷本《停云館帖》卷名和作者名,均為隸書,兩者格式亦不一致。
十二卷本《停云館帖》收入法書百余種,多為文家自藏,僅有少量是將他人藏品借摹入帖者。單卷本既然標(biāo)注為“停云館法帖”,那么九帖亦當(dāng)多為文氏自藏,也應(yīng)一并刻入十二卷本。然而,單卷本與十二卷本相較,九帖中僅蔡襄《腳氣帖》見于十二卷本,其余八帖并未刻入,這說明單卷本和十二卷本的帖源并不一致。
蔡襄《腳氣帖》原作現(xiàn)藏于臺北“故宮”,草書,七行。十二卷本忠實反映了原作的章法,單卷本則改刻為九行?烫淖兠啃凶?jǐn)?shù)的原因,通常是原跡與帖石高度不一致,《腳氣帖》在單卷本與十二卷本中的行款差異,說明單卷本與十二卷本的帖石高度不一致,單卷本帖石高度低于十二卷本,這也是兩者沒有歸屬關(guān)系的重要依據(jù)。
由此可見,單卷本《停云館法帖》與十二卷本《停云館帖》在刻石范式、帖源、帖石高度等方面存在顯著差異,推斷單卷本并非十二卷本的初刻,兩者之間也無隸屬關(guān)系。華復(fù)初記其為“停云之祖”,不能排除有故意拔高的可能。
以往刻帖的研究重點,多在輯刻者的身份和遴選思路、輯刻內(nèi)容的藝術(shù)和文史價值上,刻帖分類及帖石體例往往被忽視。然而,分類與體例常常蘊含重要的版本信息,對其進行分析探討,可以推動刻帖研究向更深層次發(fā)展。
《崇蘭館帖》,故宮博物院藏。 作者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