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是人創(chuàng)造自身幸福的根本途徑
正是基于唯物史觀視野中對幸福的“人”之主體和“現實”之維的理解,馬克思對如何獲得幸福即所謂“幸福在哪里”做出了回答:幸福必定是在人創(chuàng)造幸福的活動中獲得,勞動是人創(chuàng)造自身幸福的根本途徑。早在中學時期,馬克思就在《青年在選擇職業(yè)時的考慮》一文中指出,“如果我們選擇了最能為人類而工作的職業(yè),那么,重擔就不能把我們壓倒,因為這是為大家作出的犧牲;那時我們所享受的就不是可憐的、有限的、自私的樂趣,我們的幸福將屬于千百萬人,我們的事業(yè)將悄然無聲地存在下去,但是它會永遠發(fā)揮作用,而面對我們的骨灰,高尚的人們將灑下熱淚”。顯然,馬克思在這里將創(chuàng)造幸福與享受幸福相結合,認為“為人類工作”是個人獲得并真正享受自身幸福的途徑。正是基于對“勞動創(chuàng)造幸福”的設定,馬克思對“異化勞動不能創(chuàng)造幸!钡馁Y本主義制度進行了道德批判。
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馬克思把勞動視為“自由的有意識的活動”,并認為正是這種有意識的生命活動把人同動物的生命活動直接區(qū)別開來。然而,在資本主義條件下,工人“在自己的勞動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發(fā)揮自己的體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體受折磨、精神遭摧殘。因此,工人只有在勞動之外才感到自在,而在勞動中則感到不自在,他在不勞動時覺得舒暢,而在勞動時就覺得不舒暢”。易而言之,在資本主義條件下勞動未能成為一種自由自覺的活動,相反,“人(工人)只有在運用自己的動物機能——吃、喝、生殖,至多還有居住、修飾等等——的時候,才覺得自己在自由活動,而在運用人的機能時,覺得自己只不過是動物”。不難看出,盡管這一時期馬克思的幸福觀還帶有黑格爾和費爾巴哈的思想痕跡,但是,他已經將人的幸福建立在自由自覺的勞動基礎上。而在《資本論》中,馬克思進一步批判了勞動過程乃至一切社會關系在資本邏輯的宰制下對人的自由與發(fā)展產生的壓制,指出 “工人不是為自己生產,而是為資本生產……這種生產關系把工人變成資本增殖的直接手段。所以,成為生產工人不是一種幸福,而是一種不幸”。正是基于對資本主義條件下“異化勞動不能創(chuàng)造幸!钡呐校R克思提出了為實現人的本質而推翻資本主義、建立共產主義的“斗爭幸福觀”,認為只有在舊的生產方式徹底變革和舊的分工徹底消滅的前提下,“生產勞動給每一個人提供全面發(fā)展和表現自己全部能力即體能和智能的機會,這樣,生產勞動就不再是奴役人的手段,而成了解放人的手段,因此,生產勞動就從一種負擔變成一種快樂”。